上訴書英文解釋翻譯、上訴書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strument of appeal
分詞翻譯:
上的英語翻譯: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醫】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訴的英語翻譯:
appeal to; inform; tell
【法】 versus
書的英語翻譯:
book; letter; script; write
專業解析
上訴書(Shàngsù Shū)是法律程式中由訴訟當事人向上一級法院提交的正式書面文件,用于請求對下級法院的判決或裁定進行複審。其核心含義與法律效力如下:
一、中文定義與法律屬性
上訴書是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的未生效裁判,依法向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請求的法律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65條,上訴必須提交書面訴狀,需包含上訴人信息、原審判決内容、上訴請求及事實理由等法定要素。
二、英文對應術語與法律内涵
在英美法系中,上訴書對應以下術語:
- Appeal Petition
指正式請求上級法院審查下級法院裁決的法律文件,需列明原判錯誤及法律依據(如美國《聯邦上訴程式規則》Rule 3規定)。
- Notice of Appeal
部分司法管轄區(如英國)要求先提交程式性通知,再補充詳細上訴理由書(Appellant's Case Statement)。
三、核心法律功能
- 程式啟動作用
依法定形式提交上訴書是啟動二審程式的必要條件(參考《刑事訴訟法》第227條)。
- 異議範圍限定
上訴請求不得超出一審訴訟主張範圍(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72號)。
- 中止執行效力
民事案件上訴期間,一審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民事訴訟法》第155條)。
四、專業文獻參考
- 《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上訴書為"請求複審司法錯誤的正式書面請求"(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版)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文書樣式》規範上訴書需包含:
- 原審案號及判決要點
- 具體上訴請求
- 新證據清單(若有)
- 法律依據論證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法律數據庫鍊接,來源依據以中國現行訴訟法條文及權威法律出版物為準。建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官網「訴訟文書樣式」專欄獲取标準格式。
網絡擴展解釋
上訴書是當事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級法院提交的書面法律文書,旨在請求重新審理案件并撤銷、變更原判。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1.定義與法律依據
- 上訴書是當事人對未生效的一審裁判提出異議的正式文件,需在判決書送達後的法定期限内提交(民事案件15日,刑事案件10日)。
- 法律依據包括《刑事訴訟法》第227條(刑事案件)和《民事訴訟法》第165條(民事案件),明确規定了上訴權利及程式要求。
2.核心内容與結構
- 标題:明确案件類型,如“民事上訴狀”或“刑事上訴狀”。
- 當事人信息:需注明上訴人、被上訴人的姓名、性别、職業等基本信息,并标注其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如“上訴人(一審被告)”)。
- 上訴請求:明确提出撤銷、變更原判或發回重審的訴求。
- 上訴理由:重點圍繞原判的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不當或程式違法展開論述(例如證據不足、法律條文引用錯誤等)。
3.提交與效力
- 上訴書需通過原審法院提交,并由其将案件材料移送上級法院。
- 提交後,原判決暫停執行,案件進入二審程式。
4.注意事項
- 需嚴格遵循格式規範,避免因形式問題被駁回。
- 理由部分應邏輯清晰、證據充分,可引用一審卷宗中的矛盾點或新證據支持主張。
如需具體模闆或案例,可參考(法律知識律圖)和(陝工網)提供的範本。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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