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上訴審判籍英文解釋翻譯、上訴審判籍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ppellate jurisdiction

分詞翻譯:

上訴審的英語翻譯:

【法】 retrial on appeal; trial on appeal

判的英語翻譯:

decide; distinguish; judge; obviously; sentence

籍的英語翻譯:

book; membership; native place; record; roll

專業解析

上訴審判籍是民事訴訟領域中的專業術語,指當事人因不服一審判決而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時,确定管轄法院的法律依據。該概念體現了司法體系中的層級管轄原則,其核心功能在于規範上訴案件的管轄範圍與審判權限分配。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上訴審判籍"對應的英文表述為"appellate jurisdiction",指上級法院依法對下級法院已審結案件進行複審的司法管轄權(《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年版)。該制度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實施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1條,明确規定當事人對地方各級法院一審判決不服時,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該制度的實施包含三個關鍵要素:

  1. 管轄層級限定:上訴必須向作出原判決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
  2. 地域管轄延續:通常由原審法院所在地的上級法院管轄
  3. 專屬管轄特性:排除當事人協議變更管轄法院的可能性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發布的《關于規範民事上訴案件管轄若幹問題的解釋》中特别強調,上訴審判籍的确定應當嚴格遵循"兩便原則"(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法院審理),同時确保司法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在司法實踐中,該制度與"審判監督程式"形成有效銜接,共同構成我國民事案件救濟制度的雙重保障機制(中國法院網,2024年民事訴訟法釋義)。

網絡擴展解釋

“上訴審判籍”這一表述在法律術語中并不常見,但可以拆解為“上訴”和“審判籍”兩個概念進行解釋。以下是結合法律定義的詳細說明:


一、上訴的定義

上訴是指當事人對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請求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的訴訟行為。


二、審判籍的含義

審判籍(拉丁語:Actor sequitur forum rei)是民事訴訟中的地域管轄規則,指根據被告住所地或與訴訟标的密切關聯的地點确定第一審案件的管轄法院。例如:

  1. 普通審判籍:通常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2. 特别審判籍:如合同糾紛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三、“上訴審判籍”的可能指向

若将兩者結合理解,“上訴審判籍”可能指上訴案件的管轄規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四、補充說明

  1. 法律意義:上訴制度旨在通過上級法院的複審保障司法公正,而審判籍規則确保案件由適當法院審理。
  2. 術語注意:我國法律中更常用“管轄”而非“審判籍”,後者多見于理論或比較法研究。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案例中的管轄問題,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渠道。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