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ppeal tribunal; court of error
上訴法庭(Court of Appeal)是司法體系中專門審理上訴案件的法院層級,其核心職能是對下級法院已作出的判決進行法律適用和程式合規性審查。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定義,上訴法庭在二審程式中通過書面審理或開庭審理,裁定是否維持、變更或撤銷原審判決。
從英美法系角度看,上訴法庭(Appellate Court)通常不重新審查案件事實,而是聚焦于原審法院是否存在法律錯誤或程式瑕疵。例如,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僅依據初審記錄和雙方訴狀作出裁決,這一流程在《美國聯邦司法制度綱要》中有明确說明。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二審法院可針對量刑不當、證據采信錯誤等情形改判或發回重審,這與英國司法部公布的《上訴法院工作規程》中"糾錯機制"具有相似法理基礎。國際比較顯示,不同司法管轄區上訴法庭的組成存在差異:中國采用合議庭制,而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實行五法官聯席審理制,該信息源自新加坡最高法院年度司法報告。
上訴法庭是司法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處理對下級法院判決不服的案件。以下是其核心要點解析:
上訴法庭(又稱上訴法院)是專門審理上訴案件的司法機構。它不直接受理一審案件,而是對已由下級法院作出判決的案件進行法律審查,判斷原審判決是否存在錯誤。
對比項 | 上訴法庭 | 普通法院(一審法院) |
---|---|---|
案件類型 | 僅限上訴案件 | 民事、刑事、行政等各類初審案件 |
審理重點 | 法律適用是否錯誤 | 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 |
啟動條件 | 需當事人主動上訴 | 依起訴或公訴啟動 |
聯合國上訴法庭作為國際司法機構,其設立目的不僅在于解決争議,還通過維護職員權益保障聯合國運作效能(2009年設立雙重機制:争議法庭+上訴法庭)。
如需了解具體上訴程式或國際法庭案例細節,可參考《民事訴訟法》或聯合國司法系統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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