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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動議英文解釋翻譯、上訴動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otion on appeal

分詞翻譯:

上訴的英語翻譯:

appeal; appeal to
【經】 appeal

動議的英語翻譯:

【法】 motive; proposal

專業解析

上訴動議是民事訴訟程式中具有特定法律含義的專業術語,指當事人針對法院已作出但尚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級法院提出的重新審查請求。該術語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Motion for Appeal"或"Appellate Motion",其核心特征包含三個維度:

  1. 程式要件 要求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審裁判的錯誤事實及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1條,必須在上訴期内提交。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Rule 59(e)規定動議須在判決登記後28日内提出。

  2. 適用情形 主要適用于證據采信瑕疵、法律適用錯誤或程式違法三類争議。典型場景包括新證據發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52條)、審判組織不合法等情形。

  3. 法律效力 成功立案将觸發上級法院的強制審查義務,根據《法院組織法》第17條,二審法院須在立案後30日内組成合議庭。英美法系中該程式具有中止原判決執行的效力(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專業參考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法律術語的定義,"上訴動議"并非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是由"上訴"和"動議"兩個法律行為組合而成的表述。以下為分項解釋:

一、上訴的定義 指當事人對一審未生效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級法院請求重新審理的訴訟行為。主要特征包括:

  1. 適用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領域
  2. 須在判決書送達15日内(裁定10日内)提出
  3. 需通過書面《上訴狀》載明請求和理由

二、動議的含義 (MOTION)指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程式性請求,常見類型有:

三、組合理解 "上訴動議"可能指:

  1. 上訴程式中提出的程式性申請(如申請暫緩執行原判決)
  2. 啟動上訴程式的請求文件(即《上訴狀》本身)
  3. 當事人對上訴審法院提出的特别請求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64-165條明确,上訴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具體訴求。若涉及具體案件,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核實程式要求。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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