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onfeasance
"不履行義務"的漢英法律術語解析
一、核心定義
"不履行義務"指當事人未按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英文對應"non-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 或"failure to perform obligations"。其核心包含兩項法律要素:
二、法律分類與對應英文術語
指違反合同條款,例如賣方未交付貨物(failure to deliver goods)或買方拒絕付款(refusal to pay)。此時義務源于雙方合意。
指違反法定義務侵害他人權益,如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人身損害(failure to fulfill safety obligations)。
三、法律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四、權威參考來源
《民法典》第577條關于違約責任的規定(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 www.npc.gov.cn);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non-performance"的釋義:未完成合同或法律要求的作為或不作為(來源:北京大學法寶數據庫 www.pkulaw.com)。
注:實務中需區分"不履行義務"與"履行不能"(Impossibility of Performance),後者指因客觀原因(如不可抗力)導緻義務無法實現,可能免除部分責任。
不履行義務是指當事人未按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司法裁判的要求,履行其應當承擔的責任或行為。以下從定義、類型和法律後果三方面詳細解釋:
法律義務的基礎
不履行義務的前提是當事人存在明确的義務來源,包括合同約定(如支付貨款)、法定義務(如父母撫養子女)或司法裁判(如法院判決支付賠償金)。
具體表現
合同義務不履行
法定義務不履行
民事責任
行政與刑事責任
特殊救濟途徑
不履行義務的具體責任需結合義務性質(合同/法定)、行為嚴重性及法律依據綜合判斷。建議涉及糾紛時,優先通過協商解決,必要時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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