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deffeasible
在漢英詞典中,"不可能廢止的"對應的核心概念通常體現為法律術語"indefeasible"(不可剝奪的)或"irrevocable"(不可撤銷的),兩者均強調權利或條款的絕對有效性。例如,Black's Law Dictionary将indefeasible定義為"無法被法律程式廢止、終止或剝奪的權利"(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這一表述常用于以下場景:
需注意的是,"irrevocable"更強調"不可撤回性",如銀行信用證的"irrevocable L/C"(不可撤銷信用證);而"indefeasible"則側重于"不可被剝奪性",如土地所有權登記制度中的最終效力。兩者的細微差異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區分。
“不可能廢止的”這一表述通常包含雙重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
詞義拆解
應用場景分析
英文對應翻譯
在經濟學或法律領域,可譯為“indefeasible”,指權利或條款不可被單方面廢除。
與“不應該廢止”的關系
兩者常并列使用:“不應該”側重必要性(如文化價值),“不可能”強調可行性(如技術障礙)。
該詞強調某事物既具備不可替代的深層價值(主觀必要性),又存在現實條件限制(客觀不可行性)。具體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側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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