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股款英文解釋翻譯、認繳股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ubscription to capital stock; subscriptions
分詞翻譯:
認的英語翻譯:
admit; identify; know; recognize
繳的英語翻譯:
capture; hand in; hand over; pay
股的英語翻譯:
ply; section; share in a company; stock; strand; thigh
【醫】 femora; femur; mero-; thigh
【經】 section; share
款的英語翻譯:
entertain; fund; paragraph; sincere
【法】 item; sub-paragraph; sub-section
專業解析
認繳股款(Rèn jiǎo gǔ kuǎn)是公司法中的一個核心概念,指股東或發起人根據公司章程或認購協議承諾向公司繳納其所認購股份對應的出資額。其核心在于“承諾繳納”的法律行為,而非實際資金支付完成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漢英對照釋義
- 中文:認繳股款
- 英文:
- Subscription to Shares (最常用,指認購股份并承諾支付對應款項的行為)
- Capital Commitment (指股東承諾投入的資本額)
- Subscribed Capital (指已被認購但尚未繳足的資本)
二、法律内涵與背景
認繳股款制度源于中國《公司法》2013年的重大修訂,将公司注冊資本制度從“實繳制”改為“認繳制”。這意味着:
- 承諾出資:股東在公司設立或增資時,需在章程中明确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貨币、實物、知識産權等)和出資期限(法律不再強制限定短期繳付)。
- 非即時支付:認繳不等于實繳。股東可在承諾的期限内(如20年、30年甚至更長,隻要章程約定)分期或一次性繳付出資。
- 法律責任:認繳行為産生法律約束力。股東需按章程履行出資義務,否則需對公司及其他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并在認繳出資範圍内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三、與“實繳股款”的區别
- 認繳股款 (Subscribed Capital / Capital Commitment):股東承諾要繳納的金額,是股東對公司負擔的出資義務。它代表了股東未來需要投入的資本上限和公司的“潛在”資本規模。
- 實繳股款 (Paid-up Capital):股東實際已經支付到公司賬戶或完成財産權轉移手續的出資額。它是公司實際可運用的淨資産組成部分。
四、實務要點
- 記載于章程:認繳的出資額、方式、期限是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 工商登記公示: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及股東認繳額需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并對外公示(如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信用基礎:盡管是認繳,但認繳的注冊資本額仍是公司對外彰顯規模和承擔債務能力的信用基礎。債權人可據此評估風險。
- 股東權利:股東的表決權、分紅權等通常按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除非章程另有約定),而非實繳比例。
五、權威參考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23修訂):
-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四) 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
- 第二百四十八條: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 (參考來源:中國政府網 - 法律法規數據庫,具體條款鍊接需根據最新修訂版本查找,如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或司法部官網)
-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了注冊資本認繳制的登記要求和信息公示義務。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幹問題的規定 (三):詳細規定了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未完成實繳)的法律責任。
認繳股款是股東對公司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出資承諾,體現了中國公司法下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核心特征。它明确了股東的義務上限和公司的潛在資本規模,是公司設立、運營和對外承擔信用的基礎,但需注意其與“實繳股款”的本質區别在于資金或財産的實際交付狀态。
網絡擴展解釋
認繳股款是指股東根據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承諾向公司繳納的股本金額,是股東對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承諾。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
承諾性質
認繳股款是股東對公司章程中規定應繳納出資額的書面承諾,代表股東未來需履行的出資義務,而非實際已支付的金額。
-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需按章程約定期限足額繳納。
二、與實繳股款的區别
- 認繳:股東承諾的出資額,體現為法律義務;
- 實繳:股東實際已繳納到公司賬戶的金額。
兩者可能不一緻,例如股東可分期繳納,但未按時實繳需承擔違約責任。
三、政策背景與特點
-
認繳制改革
我國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股東可自主約定認繳金額、出資期限及方式,無需注冊時實繳,旨在降低創業門檻、提升資本靈活性。
-
適用範圍
除法律特别規定(如金融、保險行業)外,一般公司適用認繳制。
四、法律後果
股東若未按期足額繳納認繳股款,需承擔以下責任:
- 補繳義務:向公司補足未實繳部分;
- 違約責任:對其他已履約股東承擔賠償。
五、示例說明
若某公司章程規定股東A認繳100萬元,出資期限為5年,則:
- 認繳股款:100萬元(承諾金額);
- 實繳股款:根據實際到賬情況可能為0元(初期)或分期到賬的部分金額。
通過認繳制,股東可在約定期限内靈活安排資金,但需确保最終履行出資義務。如需進一步了解實操細節,可參考《公司法》或相關法律解讀。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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