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測定的損失英文解釋翻譯、不可測定的損失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化】 undeterminable losses
分詞翻譯:
不可的英語翻譯:
cannot
測定的英語翻譯:
determine; mensuration; set out
【化】 assaying; determination; estimation
【醫】 assay; determination
【經】 gauge
損失的英語翻譯:
damage; expense; lose; losing; loss
【化】 loss
【醫】 loss
【經】 decrement; loss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不可測定的損失”指無法通過現有方法或标準進行量化、确認或精确計算的損害或虧損。該術語在不同領域有特定内涵,核心在于“不可确定性”(non-determinability)。以下是專業解析:
一、法律與保險領域
指無法量化或證明的損害,尤見于侵權賠償與保險合同糾紛。例如:
- 精神損害賠償:因精神痛苦、名譽損害等無形損失難以貨币化計量(《元照英美法詞典》稱其為"non-pecuniary loss")。
- 持續性環境損害:如長期污染導緻的生态破壞,其全面損失可能跨越數十年而無法即時測定(參考《Black's Law Dictionary》中"indeterminable damage"條目)。
二、會計與審計領域
指無法可靠計量的資産減值或負債,需在財報附注中披露。例如:
- 商譽減值:企業并購産生的商譽可能因未來現金流預測不确定而無法精确評估(《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定義為"non-determinable impairment")。
- 或有負債:未決訴訟的潛在賠償金額超出可測算範圍時,列為"不可測定負債"(見《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
三、風險管理領域
指難以預測量級的操作風險損失,區别于可建模的信用風險。典型場景包括:
- 系統性金融風險:市場連鎖崩潰導緻的損失無法通過曆史數據預測(巴塞爾協議III将其歸類為"non-measurable operational risk")。
- 極端自然災害:超出曆史統計範圍的巨災損失(如千年一遇洪水),模型失效導緻不可測定性。
術語對照與權威定義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表述 |
定義來源 |
不可測定的損失 |
Non-determinable loss |
《牛津法律術語詞典》:損失金額或存在性無法通過客觀證據确認 |
不可量化損害 |
Immeasurable damage |
《美國侵權法重述》:損害缺乏市場價值或公認計量标準 |
未确定負債 |
Indeterminable liability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負債時點或金額需依賴未來不确定事項 |
注意事項:該術語需區别于“未測定損失”(undetermined loss),後者指暫未評估但理論上可測的損失,而“不可測定”強調本質上的不可量化性。
網絡擴展解釋
“不可測定的損失”可能對應成語“不赀之損”(bù zī zhī sǔn),該詞最早見于《三國志·魏志·司馬芝傳》。其核心含義為:
釋義
由兩個關鍵語素構成:
- 赀:指計算、估量(古同“資”)
- 損:即損失
組合後特指無法用常規方法計量或評估的巨額損失,強調損失的嚴重程度超出普通計量範疇。
應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戰争、自然災害、重大決策失誤等造成的深遠影響,如:
- 古代文獻中用于戰争損耗記載(如原文“然于統一之計,已有不赀之損”)
- 現代可用于經濟危機、生态災難等領域的損失評估。
近義表達
較接近的現代漢語表述有“不可估量的損失”“難以計量的損失”,但“不赀之損”更具文學性,常見于書面語。
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注意語境適配,日常交流中可選用更通俗的“損失慘重”等表達。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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