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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航條款英文解釋翻譯、繞航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iversion clause

分詞翻譯:

繞的英語翻譯:

by pass; circle; coil; go around; move around; reel; roll; wind

航的英語翻譯:

boat; navigate; ship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繞航條款(Deviation Clause)是國際航運合同中的核心條款,指在提單或租船協議中約定,允許承運人在特定情形下偏離預定航線的權利與義務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船舶需按照約定或地理順序航行,但允許合理繞航以救助人命、財産或避免海上風險。該條款的適用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偏離行為出于合理目的,二是不得構成根本性違約。

從法律實踐看,繞航條款的權威解釋可參考《海牙-維斯比規則》第四條第四款,明确承運人對合理繞航造成的貨損可免責,但需證明偏離行為的必要性。國際海事委員會(CMI)判例顯示,合理繞航包括:躲避惡劣天氣、維修船舶緊急故障、救助遇險船舶等情形,而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的繞航通常不被認可。

值得注意的是,《漢堡規則》第五條對繞航條款作出補充,要求承運人需證明其偏離航線行為與運輸合同具有“合理關聯性”,否則需承擔貨物滅失賠償責任。這種法律規制平衡了船貨雙方利益,既保障航運安全,又維護貿易秩序。

網絡擴展解釋

繞航條款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或租船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允許船舶在特定情形下偏離原定航線,平衡船東與貨主利益。以下從定義、核心内容、法律依據及實務要點四方面解析:

一、定義

繞航條款(Deviation Clause)又稱自由條款(Liberty Clause),指合同中約定船舶可因特定目的偏離約定、習慣或地理航線的條款。其本質是賦予船東一定靈活性,同時限制不合理繞航的責任。

二、核心内容

  1. 權利範圍

    • 合理繞航:僅限于救助人命/財産、避險、緊急維修等必要情形(如躲避海盜或惡劣天氣)。
    • 合同擴展權利:部分合同(如金康合同C3)允許更廣泛自由,例如“以任何順序挂靠港口”“拖帶其他船舶”。
  2. 責任劃分

    • 合理繞航時,承運人可免除因繞航導緻的貨損責任;
    • 不合理繞航(如商業目的繞航未事先約定)可能導緻承運人喪失責任限制,承擔全額賠償。

三、法律依據

四、實務建議

  1. 船東角度:需明确合同條款範圍,避免超出當地強制法規(如強制引航港口)導緻責任。
  2. 貨主角度:可通過附加條款限制自由條款,例如要求繞航前通知或約定繞航目的清單。
  3. 争議焦點:司法實踐中,繞航是否“合理”常取決于是否影響原定航程目的及是否符合行業慣例。

繞航條款是船貨雙方風險分配的關鍵機制,需結合合同約定、法律強制規定及實際航行需求綜合判斷其適用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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