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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銷英文解釋翻譯、取銷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trike off

分詞翻譯:

取的英語翻譯:

adopt; aim at; assume; choose; fetch; get; take
【計】 fetch
【醫】 recipe; superscription

銷的英語翻譯:

annul; cancel; expend; forelock; melt; pin; sell; spend
【機】 cotter; pin

專業解析

"取銷"在現代漢語中屬于非标準書寫形式,正确寫法應為"取消"(qǔ xiāo)。作為漢英詞典編纂的核心詞條,其專業釋義如下:

一、基礎定義 指通過正式程式使原先成立的事物失去效力。對應英文動詞"cancel",強調主動終止已存在的約定或狀态,如:取消訂單(cancel an order)、取消資格(disqualify)。

二、法律效力 在司法語境中表示法律行為的廢止,需符合《民法典》第136條關于民事法律行為撤銷的規定。例如合同取消(contract termination)需滿足法定解除條件。

三、商務應用 世界貿易組織文件英譯常采用"abolish"對應制度性取消,如取消關稅壁壘(abolish tariff barriers)。國際商務合同中多用"revoke"表述許可取消(license revocation)。

四、語用差異 與近義詞"撤銷"相比,"取消"更側重整體效力的終止,而"撤銷"多指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廢止。國務院公文英譯規範明确區分二者使用場景。

參考文獻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2. 全國人大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司法解釋庫
  3. WTO官方文件術語數據庫
  4. 國務院辦公廳公文處理實施細則

網絡擴展解釋

“取銷”是漢語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說明:

一、基本釋義

“取銷”是“取消”的異體寫法,兩者含義完全相同,均表示使原有的制度、規章、資格或權利等失去效力。例如:“政府部門取銷了過時的條例”。

二、字源與構成

三、使用場景

  1. 行政與法律:如“取銷無用規章”“取銷債務”。
  2. 日常事務:如活動、計劃的廢止。
  3. 文學表達:可比喻“徹底摧毀”,如“取銷惡勢力”。

四、近義詞與反義詞

五、注意事項

現代漢語中,“取消”為規範用詞,“取銷”已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文本或特定方言。如需引用,建議優先使用“取消”以避免歧義。

如需進一步查詢具體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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