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ettlement warrant
confirm; ensure; fix on; make certain; make sure; ascertain; certainty
【計】 OK
【經】 clinch; ensure; recognize
【經】 mandate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确定支付命令"指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書面裁定。其英文對應表述為"Payment Order"或"Order for Payment",具體包含以下法律特征:
程式法定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4-217條規定,支付命令屬于督促程式範疇,需滿足債權債務關系明确且無争議、支付标的為金錢或有價證券等法定要件。法院應在收到申請後5日内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效力确定性
經法院審查發出的支付命令自送達之日起15日内,若債務人未提出書面異議即發生法律效力,債權人可據此申請強制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438條)。該程式體現了司法效率原則,區别于普通訴訟程式。
跨境適用性
在英美法系中,支付命令(Payment Order)依據《統一商法典》第4A編規定,特指通過電子支付系統完成的資金劃轉指令,這與大陸法系中司法文書的性質存在差異。國際支付争議可援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貸記劃撥示範法》進行協調。
執行強制性
生效支付命令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強制執行力,被執行人財産所在地法院應當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第10條實施凍結、扣押等執行措施。該制度有效縮短了債權實現周期,降低司法成本。
“确定支付命令”在不同領域有不同的含義,主要可分為法律程式中的支付令和金融業務中的支付指令兩類:
定義與性質
支付令是法院在民事訴訟督促程式中發布的法律文書,要求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内清償債務或提出書面異議。其核心特點是快速解決無争議的債權債務關系,無需經過完整訴訟程式。
適用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支付令需滿足以下條件:
法律效力
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後,若15日内未提出有效異議,債權人可申請強制執行。若債務人提出異議,支付令自動失效,轉入訴訟程式。
支付指令的範疇
在金融領域,支付命令指發起人向銀行等機構發出的無條件資金劃轉指令,如彙票、支票、電子轉賬指令等。其特點是需明确金額、收款方且不可附加條件。
技術規範與安全
在電子支付中,支付指令表現為數據信息(如賬戶密碼、指紋驗證等),需通過安全程式認證(如數字簽名),以确保交易合法性。例如,美國《統一商法典》明确支付命令需包含認證手段以防範欺詐風險。
維度 | 法律支付令 | 金融支付命令 |
---|---|---|
適用範圍 | 民事訴訟中的債務糾紛 | 日常交易、資金劃轉 |
生效條件 | 法院審查符合法定條件 | 指令明确且通過安全認證 |
執行方式 | 法院強制執行 | 銀行或支付機構執行 |
“确定支付命令”在法律中指經法院審查生效的支付令,在金融中則是明确有效的資金劃轉指令。兩者均強調内容的明确性和程式的合法性,但應用場景與執行主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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