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資産的會計處理英文解釋翻譯、取得資産的會計處理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ccounting for assets acquisition
分詞翻譯:
取得的英語翻譯:
acquire; fetch; gain; obtain; procure; take out; taking; trover
【經】 acquisition; procuration
資産的英語翻譯:
assets; capital; substance
【經】 assets; funds; negative debt
會計處理的英語翻譯:
【經】 accounting treatment
專業解析
取得資産的會計處理詳解(漢英對照視角)
在會計領域,“取得資産”指企業通過購買、自建、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等方式獲得對某項資源(具有未來經濟利益)的控制權。其對應的英文術語通常為Acquisition of Assets。
會計處理的核心含義是指當企業取得一項資産時,如何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對其進行确認、計量和記錄的過程。其目标是真實、公允地反映資産的價值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一、核心環節解析
-
确認 (Recognition):
- 含義:判斷一項資源是否符合資産的定義,并滿足會計确認标準,從而将其納入企業的資産負債表。
- 标準:
- 符合資産定義:該資源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根據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6號,2023年修訂)第二十條 。
- 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與該資源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可能性較高。
- 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該資源的取得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夠合理地确定。
- 英文對應:Asset Recognition Criteria - Relevance and Faithful Representation, Measurability (as per FASB Concepts Statement No. 6 and IASB Framework) .
-
初始計量 (Initial Measurement):
- 含義:确定資産在初始确認時應記錄的入賬金額(賬面價值)。
- 計量基礎:
- 曆史成本 (Historical Cost):這是最常用的計量基礎。指企業為取得資産并使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所支付的全部必要支出。這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關稅、消費稅等,不包括可抵扣增值稅)、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例如,外購固定資産的成本包括買價、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産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産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産》第六條)。
- 公允價值 (Fair Value):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如投資者投入、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等取得的資産,可能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參考相關具體會計準則如《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币性資産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等)。
- 英文對應:Initial Measurement at Cost (typically) or Fair Value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
記錄 (Recording):
- 含義:根據确認和計量的結果,在會計賬簿中進行會計分錄。
- 典型分錄 (以現金購買固定資産為例):
- 借 (Debit):固定資産 (Fixed Assets) - 按确定的成本入賬
- 貸 (Credit):銀行存款 (Cash at Bank) / 應付賬款 (Accounts Payable) - 支付方式
- 英文對應:Journal Entry - Debit Asset Account, Credit Cash/Payables/etc.
二、關鍵要點總結
- “取得”涵蓋多種方式:購買、自建、投資投入、接受捐贈、債務重組、非貨币交換、企業合并等。不同方式下,初始成本的構成或計量基礎可能不同。
- 成本構成是核心:對于按曆史成本計量的資産,準确歸集所有必要且合理的支出至關重要。不必要的支出(如員工培訓費)通常不計入資産成本,而應費用化。
- 後續計量獨立:“取得資産的會計處理”主要指初始确認和計量。資産入賬後,其後續計量(如折舊、攤銷、減值測試)遵循不同的會計準則規定。
- 區分資産類型:不同類别的資産(如存貨、固定資産、無形資産、投資性房地産等)有具體的會計準則規範其取得時的會計處理細節(如《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産》、《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産》等)。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這是中國境内企業會計處理的最高權威依據。具體準則(如固定資産、存貨、無形資産等)詳細規定了各類資産取得時的确認、計量和披露要求。
- 鍊接:
http://kjs.mof.gov.cn/zt/kjzzss/
(財政部會計司 - 會計準則欄目)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 - Accounting Standards Codification (ASC):美國會計準則的權威發布機構。ASC Topic 805 (Business Combinations), ASC Topic 350 (Intangibles - Goodwill and Other), ASC Topic 360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等涉及資産取得處理。
- 鍊接:
https://www.fasb.org/page/PageContent?pageId=/reference-library/accounting-standards-codification.html&bcpath=tff
(需訂閱訪問完整内容)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 - IFRS Standards: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機構。IAS 16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IAS 38 (Intangible Assets), I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等準則規範了資産取得的會計處理。
- 鍊接:
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list-of-standards/
網絡擴展解釋
取得資産的會計處理是指企業通過不同方式獲得資産時,在會計核算中确認、計量和記錄的具體方法。以下是不同類型資産取得的主要會計處理方式(以固定資産為例):
一、外購固定資産
1.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産
2.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産
- 入賬成本:購買成本 + 安裝費用(人工費、材料費等)。
- 會計處理分階段:
- 示例:
設備價款100萬元,安裝費10萬元,領用原材料5萬元。
- 入賬成本 = 100萬 + 10萬 + 5萬 = 115萬
- 分錄(安裝完成時):
借:固定資産 115萬
貸:在建工程 115萬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産
1.自營方式
2.出包方式
- 預付工程款: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 按進度結算: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預付賬款
- 完工驗收:
借:固定資産
貸:在建工程
三、其他取得方式
- 接受投資取得的資産:
借:固定資産/無形資産
貸:實收資本
- 接受捐贈的資産:
借:固定資産
貸:營業外收入
關鍵原則
- 初始計量:資産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賬,包括直接相關支出(如運輸費、安裝費)。
- 增值稅處理:外購資産中可抵扣的增值稅單獨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如需更完整的政策依據或示例,可參考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産》及增值稅相關法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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