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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诽謗英文解釋翻譯、權利诽謗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lander of title

分詞翻譯:

權利的英語翻譯:

droit; right; title
【經】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诽謗的英語翻譯:

malign; defame; blacken; libel; scandalize; slander; vilify
【法】 asperse; aspersion; calumniate; calumniation; calumny; defame
disparage; disparagement; evil speaking; famacide; libel; malign
run down; slander; traduce; traducement; verbal injury; vilification
vilify; vilipend; vituperation

專業解析

權利诽謗(Defamation of Rights)是法律術語中特指通過虛假陳述損害他人法定權益的行為,常見于普通法系國家的財産權領域。其核心構成包含三個要件:(1)行為人明知或應知陳述虛假(2)針對特定主體的法定權利(3)造成實際經濟損失。在英美法中,該概念常與"Slander of Title"(所有權诽謗)關聯,適用于不動産登記、知識産權等場景。

典型案例顯示,當行為人惡意登記虛假留置權或質疑房産所有權時,可能構成權利诽謗。根據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二版)》第623A條,受害人可主張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及必要的法律費用。中國司法實踐中,類似行為可能適用《民法典》第1024條關于名譽權保護的規定,但需注意兩大法系在舉證責任分配上的差異。

比較法視角下,英國《诽謗法案2013》将權利诽謗納入商事诽謗範疇,要求原告證明陳述已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美國多數州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更強調被告的主觀惡意要件。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IDROIT)2020年發布的《商事合同通則》第2.1.4條,也涉及商業信譽損害的責任認定标準。

網絡擴展解釋

“權利诽謗”并非标準的法律術語,但可以結合“诽謗”的法律定義及“權利”範疇進行解釋。以下是綜合法律條文的詳細說明:

一、诽謗的核心定義

根據《刑法》和《民法典》,诽謗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其核心要件包括:

  1. 捏造虛構事實:内容完全虛假,如編造他人作風問題或犯罪行為(參考、2、3);
  2. 主動傳播行為:通過口頭、文字或網絡等途徑散布;
  3. 針對特定對象:不要求指名道姓,但需能識别具體受害者;
  4. 造成實際損害:導緻他人社會評價降低。

二、與“權利”的關聯

诽謗主要侵害的是名譽權,屬于人格權的一種。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诽謗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若情節嚴重(如引發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則可能構成《刑法》第246條的诽謗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三、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四、維權途徑

  1. 民事途徑:可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償精神損失;
  2. 刑事自訴:收集證據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3. 例外公訴:若诽謗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如抹黑抗疫英雄),檢察機關可介入。

提示:網絡诽謗取證可通過公證或要求平台協助,避免自行删除證據。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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