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ull participant
【經】 full amount; in full
partake in; participate in; take part in
【經】 participation; take part in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在漢英法律及金融術語中,"全額參與人"對應的英文表述為"full participant",指在合同、投資計劃或保險項目中承擔全部權利義務并享有完整權益的締約方。這一概念常見于保險共保協議、聯合投資協議等場景,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共保業務中,主承保人需明确各共保人的參與份額,其中全額參與人需承擔100%的風險責任和保費收益分配(來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在國際金融領域,全額參與人通常指在銀團貸款或證券化産品中認購全部份額的機構投資者,其權利義務範圍需在ISDA(國際掉期與衍生品協會)主協議中明确約定(來源:國際掉期與衍生品協會官方文件)。該術語的權威定義可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第5版"full participant"詞條,釋義為"完全履行合同規定責任并行使全部權利的主體"。
“全額參與人”是一個複合詞,需拆解為“全額”和“參與人”兩部分理解:
詞義解析
組合含義
結合兩者可推斷,“全額參與人”可能指在合作、投資或協議中承擔全部資金責任或享有完整權益的參與方。例如:
應用提示
該詞屬于專業性術語,具體定義需結合上下文(如合同條款、行業規範)确認。海詞詞典标注其英文為“full participant”(),但實際使用中可能有更精準的對應表述(如“full stakeholder”)。
建議在遇到該詞彙時,優先查閱具體領域的協議文本或行業規範以明确其權利義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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