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付訖英文解釋翻譯、全部付訖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payment in full
分詞翻譯:
全部的英語翻譯:
entirety; full; the all and the one; whole
【醫】 hol-; holo-; pan-; pant-; panto-
【經】 aon; full-lot; in all; in total
付訖的英語翻譯:
【經】 paid off; square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全部付訖”是一個重要的商務與金融術語,其詳細含義及權威解釋如下:
一、核心含義 (Core Meaning)
“全部付訖”指某項債務、貨款、費用或賬單所涉及的全部金額(the total amount)已經完成支付(payment has been completed),不存在任何未結餘額(no outstanding balance)。它标志着支付義務的徹底履行(full discharge of the payment obligation)。其最直接、标準的英文對應詞為“paid in full”。
二、術語拆解與權威釋義 (Term Breakdown & Authoritative Definitions)
- 全部 (Quánbù): 意為“所有的”、“整個的”、“沒有遺漏的”。英文對應 “all”, “whole”, “entire”, “total”。
- 來源: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 明确将“全部”譯為 “all; whole; total; complete”。
- 付訖 (Fùqì): 這是一個會計和商務常用語。
- 付 (Fù): 意為“支付”、“交納”。英文對應 “pay”。
- 訖 (Qì): 意為“完結”、“終了”、“截止”。英文對應 “settled”, “finished”, “completed”。
- 付訖 (Fùqì): 組合意為“支付完畢”、“結清”。英文标準對應詞為“paid”,特别強調完成狀态。常在票據或文件上加蓋“付訖”章以示款項已清。
- 來源: 《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在商務語境下,“paid” 指 “money has been given to someone for work, goods, or services”。 《元照英美法詞典》也指出在票據法中,“paid” 表示票據金額已實際支付給正當持票人。
- 全部付訖 (Quánbù Fùqì): 綜合釋義為“所有款項已完全結清”。英文最精準的表述即是“paid in full”。
- 來源: 國際權威金融文件(如信用證、債券契約、貸款協議)及标準會計實務中,均使用 “paid in full” 表示債務或義務的全部清償。例如,美國財政部發布的官方文件明确使用此術語。
三、應用場景與重要性 (Application Contexts & Significance)
“全部付訖 / paid in full” 常見于且關鍵用于以下場景:
- 發票 (Invoices): 當客戶支付完發票上所有金額後,發票狀态可标記為“全部付訖”。
- 賬單 (Bills): 如水電費、信用卡賬單等結清時。
- 貸款與債務清償 (Loan & Debt Settlement): 借款人償還完所有本金和利息後,貸款狀态即為“全部付訖”,債權人通常會出具清償證明。
- 提單與貨運 (Bills of Lading & Shipping): 在航運中,運費“全部付訖”是承運人放貨的重要條件之一。
- 法律文件與合同 (Legal Documents & Contracts): 确認合同項下付款義務已完全履行。
- 印章與戳記 (Stamps & Chops): 在紙質票據或憑證上加蓋“付訖”或“PAID”章是常見的實務操作,具有法律效力。
四、權威參考與依據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 提供“全部”和“付”的标準對應英文翻譯,奠定術語基礎。
- 《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清晰定義商務語境下“paid”的含義,即款項已支付。
- 《元照英美法詞典》: 在法律和票據領域闡釋“paid”的法律含義,強調其作為支付完成的标志。
- 國際商務慣例與标準合同文本: 廣泛采用“paid in full”作為債務全部清償的标準表述,具有全球通用性。例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相關文件及國際商會(ICC)信用證慣例(如UCP600)雖不直接定義該詞,但在實務操作中普遍使用此狀态描述。
- 中國《票據法》及相關法規: 中文“付訖”在票據法語境下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表示票據權利因付款而消滅。第五十四條規定“持票人依照前條規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此“足額付款”即構成“全部付訖”。
網絡擴展解釋
“全部付訖”指款項或費用已完全結清,無任何未支付部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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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義
“付訖”意為款項已支付完畢,通常用于財務場景,強調交易或債務的終結性。例如發票标注“現金付訖”即表示相關款項已通過現金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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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拆解
- 付:指“交給”或“支付”,如“付款”“托付”;
- 訖:指“完結”或“終止”,如“收訖”“驗訖”。
合起來即“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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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
- 財務蓋章:在單據上加蓋“付訖”章(如“轉賬付訖”或“現金付訖”),防止重複支付。
- 合同/交易:用于确認貨款、服務費等已全額到賬,如“貨款已于上月全部付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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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句參考
- “該訂單的尾款已全部付訖,系統标記為已完成。”
- “財務人員在付款單上加蓋‘付訖’章後,方可歸檔。”
注:需注意與“付訖”相關的文化曆史解釋(如宋代酒文化中的“付訖”)屬于特定語境,日常使用中通常不涉及。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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