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careless of the consequences
"不顧後果"在漢英詞典中主要指缺乏對行為潛在風險的考量,其核心含義可通過三方面闡釋:
語義範疇 英語對應譯法為"reckless"或"regardless of consequences",《新時代漢英大詞典》将其定義為"acting without thinking about danger or negative results"。該詞由否定前綴"不"與動賓結構"顧後果"組成,凸顯行為主體對結果的有意忽視。
語用特征 根據《現代漢語用法詞典》的辨析,該短語多含貶義,常用于描述決策失誤或危險行為。相較于近義詞"魯莽",更強調對負面結果的認知缺失,如"reckless driving"(不顧後果的駕駛)在法律文書中特指明知違法仍實施的危險駕駛行為。
跨文化差異 牛津大學出版社《漢英對比語言學》指出,英語"reckless"具有明确的法律内涵,常與"endangerment"(危害他人安全罪)構成固定搭配,而中文語境更側重道德層面的批評,這種語義重心的差異在翻譯實踐中需特别注意語境適配。
“不顧後果”是一個漢語成語,意思是不考慮事情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或嚴重後果,依然堅持去做某件事。其核心在于強調行為的沖動性、盲目性或冒險性,常帶有貶義色彩。
詞義拆分:
使用場景:
近義詞:
反義詞:
該詞通常用于負面評價,但偶爾也可中性描述緊急情況下的果斷,例如:“醫生在危急時刻不顧後果先救人,後來才補辦手續。”(此時隱含“優先考慮更重要的事”)
如果需要更具體語境的分析,可以提供例句進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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