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iquidation statement
清算表(Liquidation Statement)是企業在終止經營或破産清算時編制的特殊財務報表,用于系統記錄資産變現、債務清償及剩餘權益分配的完整過程。其核心功能包含以下四方面:
資産清算模塊
明确區分流動資産(Current Assets)與非流動資産(Non-current Assets),需标注資産評估值、實際變現金額及處置日期。例如固定資産清算需列明原值、累計折舊、可變現淨值等關鍵指标。
債務清償層級
依據《企業破産法》第113條規定的清償順序,依次列示:清算費用、職工薪酬、稅款、擔保債權和普通債權。每項債務需注明申報金額、确認金額及實際清償比例。
剩餘權益分配
在完成法定清償後,剩餘資産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需特别注明《公司法》第186條要求的“清算結束後三十日内申請注銷登記”的合規性要求。
法律效力聲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98條,經人民法院确認的清算表具有強制執行力,可作為債務終結的法律憑證。
專業機構在編制清算表時需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産、處置組和終止經營》進行會計處理,确保符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5)關于終止經營業務的披露要求。
清算表(或稱清算報表)是企業在終止經營、解散或資産重組等清算階段編制的特殊財務報表,用于全面反映清算期間的財務狀況及資産處置結果。以下是詳細解釋:
清算表的核心作用是記錄清算過程中資産、負債的變動及最終分配情況,為債權人、股東及監管機構提供決策依據。其應用場景包括:
清算表通常包含以下三類核心報表(綜合):
清算資産負債表
列示清算時點的資産總額、負債餘額及所有者權益,需按可變現價值而非賬面價值計量資産。
清算損益表
記錄清算期間産生的收入(如資産變賣收益)與支出(如清算費用、稅費),反映清算淨損益。
債務清償表/財産清單
需遵循清算價值優先原則,即資産按可變現淨值計量,負債按實際需償付金額列示,與常規財務報表的持續經營假設有本質區别。
清算表與常規資産負債表的區别可用公式表示:
清算資産價值 = 資産可變現淨值 - 清算費用
而常規報表中:
資産價值 = 曆史成本/公允價值(基于持續經營假設)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編制方法或案例分析,可參考企業清算法規或專業財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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