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公害令英文解釋翻譯、清除公害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nuisance order
分詞翻譯:
清除的英語翻譯:
eliminate; clean out; cleanup; clear away; purge; rid; weed out
【計】 C; cleaning; clear; CLR; decontramination; erasing; RST; suppressing
unset
【化】 cleanout
【醫】 cleaning; clear; clearance; pellate; scavenging
公害的英語翻譯:
social effects of pollution
【化】 public hazard; public nuisance
【經】 environmental disrupti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ublic nuisances
令的英語翻譯:
order; command; cause; drinking game; ream; season; your
【化】 ream
專業解析
清除公害令 (Qīngchú Gōnghài Lìng) 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含義的中文術語,其對應的英文翻譯通常為"Public Nuisance Abatement Order"。
從漢英詞典和法律實踐角度,其詳細含義可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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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質與核心含義:
- "清除公害令" 指由具有法定職權的行政機關(通常是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或公共衛生部門等)依法向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害 (Public Nuisance) 的責任主體(個人或單位)發出的行政命令 (Administrative Order)。
- 其核心目的是命令、要求或強制 (Order, Require, or Compel) 責任主體在指定期限内消除、停止或減輕 (Abate, Cease, or Mitigate) 其行為或狀态對公共安全、健康、安甯、環境或公共利益 (Public Safety, Health, Peace, Environment, or General Welfare) 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妨害、幹擾或損害 (Nuisance, Interference, or Harm)。
- 簡言之,它是政府為維護公共利益,依法責令停止侵害、恢複原狀或采取補救措施的強制性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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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構成解析 (漢英對應):
- 清除 (Qīngchú): 對應 "Abatement" 或 "Elimination"。在法律語境下,"Abatement" 特指"消除、減輕、停止(妨害行為)" 的含義,是法律上的專業術語。
- 公害 (Gōnghài): 對應 "Public Nuisance"。這是一個關鍵的法律概念,指"對不特定多數人的共同權益造成不合理幹擾或損害的行為、狀況或事物"。其範圍廣泛,可包括:
- 環境污染(空氣、水、土壤、噪聲、光污染等)。
- 危害公共衛生(垃圾堆積、病媒滋生、有毒物質洩漏等)。
- 妨礙公共安全(危險建築、堵塞消防通道等)。
- 破壞公共安甯(持續高分貝噪音、惡臭等)。
- 令 (Lìng): 對應 "Order"。表明這是一種具有法律強制力 (Legal Force) 的官方指令,而非建議或請求。不遵守此令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如罰款)或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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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與應用場景:
- 清除公害令是環境執法、城市管理等領域的重要工具。其法律效力源于相關的環境保護法、污染防治法、行政強制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 行政機關在發現存在公害行為或狀态,經調查取證後,若認為有必要,可依法定程式發出此令。
- 收到命令的責任主體必須履行命令要求,否則行政機關有權依法采取代履行(代執行)等強制措施,費用由責任主體承擔,并可能被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嚴重情況下,可能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該法是環境保護領域的基本法,規定了政府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的職責,以及企事業單位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的義務,為發布清除公害令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據。例如,其相關條款(如涉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采取整治措施等)構成了此類命令的法律基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單行法:這些法律針對特定類型的公害(污染)規定了更為具體的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明确授權主管部門可以責令排污者改正或限期治理(即發出清除公害令的具體形式之一)。例如,《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監管部門可責令限期治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該法規定了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條件、程式。清除公害令本身屬于行政命令,但其後續的強制執行(如代履行)需遵循該法的規定。
- 地方性法規(如各省/市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或《環境保護條例》):這些法規往往更具體地列舉了構成公害的行為(如亂倒垃圾、占道經營影響通行等),并授權城市管理或環境衛生部門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或限期清除通知書,其性質和作用與清除公害令一緻。
網絡擴展解釋
“清除公害令”并非标準法律術語,但根據詞義可拆解分析如下:
1. 核心詞義解析
- 清除:指徹底掃除、完全去除的行為,如中《三國志》記載的“清除_穢”和現代語境中的垃圾清理。
- 公害:指對公共環境或社會利益造成損害的現象,如污染、噪音、食品安全等問題。
2. 組合含義推測
該詞可能指政府或執法機構通過行政命令、法律手段,對危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如環境污染、制假售假等)進行系統性整治。例如:
- 日本《公害對策基本法》要求企業承擔污染治理責任
- 中國《環境保護法》對污染企業實施關停措施
3. 使用場景
多出現于公共政策、環境治理或社會新聞報道中,例如:
- 某地政府發布“清除公害令”整治黑臭水體
- 針對食品安全問題開展專項清除行動
注:具體定義需結合上下文或官方文件,建議通過中提到的“清除”行為特征,進一步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原文以獲取準确解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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