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urnitures and fixtures sinking fund
器具提存基金(Appliance Escrow Fund)是法律與金融領域中的專業術語,指為特定器具(如公共設施、工業設備等)設立的資金儲備機制,主要用于支付器具的維護、維修或報廢處理費用。該基金通常由第三方托管機構管理,确保資金用途符合協議約定。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
術語構成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第16條,提存基金的托管需符合信托財産獨立性原則。類似機制在《物業管理條例》第54條中規定為"專項維修資金"(來源:中國政府網行政法規庫)。
應用場景
常見于物業管理、制造業設備維護等領域。例如某市地鐵集團通過設立"軌道設備提存基金",按年度運營收入2%計提,用于信號系統升級(來源:國家發改委2023年基礎設施投資案例庫)。
國際對照
美國《統一商法典》(UCC)第9-324條定義的"equipment escrow account"與之功能相似,要求債權人保留債務人設備相關資金處置權(來源:康奈爾大學法律信息中心)。
關于“器具提存基金”這一表述,目前公開的權威資料中并無明确定義。不過,可以結合“基金”和“提存”的常規含義進行推測性解釋,供參考:
基金的定義
基金是“為特定目的設立的資金或專門撥款,需單獨核算并專款專用”。例如教育基金、公益基金等。
“提存”的常見含義
“提存”在財務或法律語境中,通常指将資金、財物等提交至第三方(如公證機構或監管賬戶)保管,以确保特定用途或履行義務。
綜合推測
“器具提存基金”可能是為器具(設備/工具)的購置、維護或更新而設立的專項資金,需通過特定流程申請或提取。例如:
注意事項
由于該術語非常見用法,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或咨詢相關機構(如基金管理方)以确認其準确含義,避免因表述模糊産生歧義。
若您能提供更多背景信息(如該詞出現的場景或領域),可進一步縮小解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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