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oan on deeds
contract; deed; receipt
【經】 contract by deed; deed of covenant
【經】 loan against collateral; loan on collateral security; loan on mortgage
loan on security
契據抵押貸款(Deed of Trust Mortgage)是英美法系中常見的房地産融資方式,指借款人(Trustor)将不動産産權契據轉移給第三方受托人(Trustee),作為向貸款人(Beneficiary)提供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四方面:
三方主體結構 依據美國《統一商法典》第9章(Uniform Commercial Code Article 9),契據抵押涉及借款人、貸款人與受托人的法定三角關系。受托人作為獨立方持有法定産權,在債務違約時有權啟動非司法拍賣程式。
權利分離機制 契據抵押将"法定産權"(Legal Title)與"受益權益"(Beneficial Interest)分離,根據《房地産法重述》(Restatement of Property)第4.1條,借款人保留衡平法上的贖回權,而受托人持有産權作為擔保物。
違約處置程式 區别于傳統抵押,契據抵押允許通過"止贖出售"(Nonjudicial Foreclosure)實現快速清償。根據加州民法典§2924條款,受托人可在滿足公告要求後直接拍賣房産,無需法院判決。
文件構成要件 完整契據抵押文件包含:①貸款本票(Promissory Note)載明債務條款;②信托契據(Deed of Trust)設定擔保關系;③産權保險單(Title Insurance Policy)确保擔保物權完整性,該要求源自《聯邦不動産交割程式法》§2605(RESPA)。
該融資工具通過分權制衡機制平衡了借貸效率與風險控制,成為美國33個"信托契據州"的主流擔保形式。其法律效力已通過聯邦最高法院判例Carpenter v. Longan(1872)确立,構成現代房地産金融的基礎架構之一。
契據抵押貸款是指以房地産契據(如房契、地契)作為抵押物的貸款形式,屬于抵押貸款的一種具體類型。以下是詳細解釋:
抵押品性質
契據是證明房産所有權的法律文件,抵押時借款人将契據轉移給債權人(如銀行)作為擔保,但房屋使用權仍歸借款人所有。
法律基礎
根據抵押貸款的定義,借款人需提供抵押品以保證還款。契據抵押屬于“不動産抵押”,其流程和權利受《物權法》等法規約束。
抵押登記
借款人需辦理抵押登記,将契據權利暫時轉移給債權人,并在相關部門備案。若逾期未還款,債權人有權通過法律程式拍賣房産。
風險與權益
抵押物類型
契據抵押專指以房地産契據為擔保,而傳統抵押貸款可能包含股票、車輛等多種抵押物。
適用場景
常見于購房按揭貸款或企業經營貸款中,因房産價值高且易變現,適合大額長期貸款需求。
如需具體法律條款或區域政策,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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