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artial delivery
part; section; portion; proportion; sect; segment; share
【計】 division; element
【醫】 binary division; fraction; mero-; pars; part; Partes; portio; portiones
consign; consignation; deliver; delivery; hand over; pay; shell out; tradition
【經】 deliver over; delivery; pay delivery; refer
部分交付(Partial Delivery)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指合同義務方在約定時間内僅履行了合同項下的部分内容。該術語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partial delivery"或"partial performance",常見于貨物買賣、服務合同等領域。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1條規定,買方在賣方部分交付貨物時,有權就未完成部分要求補救或解除合同。中國《民法典》第531條同樣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不完全履行,但根據合同性質或當事人約定不宜拒絕的情形除外。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601條将部分交付視為實質性違約,賦予買方拒收權利。
在國際貿易實務中,部分交付可能涉及以下情形:
權威法律數據庫LexisNexis指出,判定部分交付是否構成違約需綜合考量合同條款、行業慣例及實際履行程度。世界銀行采購指南特别強調,政府采購中的部分交付必須事先約定驗收标準,否則采購方可主張權利救濟。
“部分交付”是一個法律和商業領域中的常見術語,通常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将應交付的标的物或服務分成若幹部分,按約定時間或條件分批完成交付的行為。以下是具體解釋:
中提到的“要求房産公司立即交付商品房”,若房産公司僅完成部分房屋建設,可能涉及“部分交付”争議。例如,業主可能要求先接收已完工的樓層,而開發商需承擔未完成部分的違約責任。
部分交付需雙方明确約定,否則可能引發糾紛。接收方需核查合同條款,确認是否接受這種履行方式。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