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mpulsory reserve
force; compel; coerce; obligate; oblige; compulsion; constraint; enforcement
【計】 brute force
【經】 reserves
強制準備金(Mandatory Reserves / Required Reserves)指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根據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機構的法定要求,必須按存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存放在央行或指定賬戶的資金。其核心目的是保障銀行體系的流動性安全、控制信貸規模,并作為貨币政策調控工具。英文術語對應為:
法定強制性
金融機構無權自主支配該資金,必須嚴格按央行規定的比例(即存款準備金率)計提并存放。例如,若準備金率為10%,每吸收100元存款需存放10元至央行賬戶。
功能目的
計算與監管
準備金通常按日均存款餘額計算,需定期向央行提交報告。未達标機構将面臨罰息、限制業務等監管措施。
超額準備金(Excess Reserves)是金融機構自願在法定要求之外額外存放的資金,用于同業清算或短期流動性管理,而強制準備金具有法律約束性。
中國央行(PBOC)根據《存款準備金管理條例》動态調整準備金率(2025年7月當前平均率為7%),美聯儲(Fed)對商業銀行淨交易賬戶分檔設定準備金率。
定義編號:FIN-0382
金融機構需計提的強制準備金金額為:
$$
text{Required Reserves} = text{Total Deposits} times text{Reserve Requirement Ratio}
$$
其中:
強制準備金(又稱法定準備金)是金融機構根據中央銀行規定的比例,必須從存款中提取并存放于中央銀行的資金。其核心作用在于保障金融體系穩定,并作為宏觀經濟調控工具。以下是詳細解析:
定義與運作機制
強制準備金是法律強制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保留的最低資金儲備。例如,若法定準備金率為10%,商業銀行每吸收100元存款,需将10元存入央行賬戶,剩餘90元可用于放貸或投資。這一制度通過限制銀行可貸資金規模,直接控制貨币流通量。
核心作用
實際影響維度
與超額準備金的區别
強制準備金是法定最低要求,而超額準備金是銀行自願持有的超過法定要求的儲備資金,主要用于應對短期流動性波動或獲取央行利息收益。
這一制度自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後在全球普及(如、4所述),現已成為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石之一。實際執行中,不同國家會根據經濟形勢動态調整準備金率,例如我國2020年疫情期間曾下調準備金率以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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