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forced termination
在漢英法律與技術術語體系中,"強制終止"對應的英文表述為"compulsory termination"或"forced termination",指通過法定程式或技術手段強行中止正在進行的法律關系或系統進程。該術語包含雙重維度的專業内涵:
一、法律場景維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當合同履行出現不可抗力或客觀履行障礙時,當事人可依法申請強制終止契約關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0)。該法律行為需滿足:①存在法定終止事由;②經司法機關裁定;③具備強制執行效力等要件。
二、技術執行維度 在計算機科學領域,強制終止特指通過操作系統指令強行結束非響應進程的技術操作。參照IEEE 24765:2017标準定義,該操作通過發送SIGTERM或SIGKILL信號實現進程資源的強制性回收(IEEE标準協會, 2017)。微軟技術文檔指出,Windows系統通過Taskkill命令實現類似功能,但可能造成未保存數據丢失(Microsoft Docs, 2023)。
“強制終止”指通過外部權威或法律手段強行結束某種狀态、協議或行為,常見于法律、外交、行政等領域。以下是具體解釋及適用場景:
合同終止
當合同一方嚴重違約或出現法定事由時,另一方可通過仲裁或訴訟請求法院強制終止合同,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例如:企業因違法經營被法院判決終止合作協議。
市場主體退出
政府可依法強制違法企業終止經營并注銷資格,例如吊銷營業執照。
最後通牒(哀的美敦書)
外交中,強制終止表現為“最後通牒”,即一國要求另一國限期履行條件,否則将采取強制措施。
公用事業監管
政府有權強制終止行政特許經營協議,例如企業未達到服務質量标準時,政府可終止其經營權。
在計算機操作中,“強制終止”指強行關閉程式或進程(如Windows系統的“強制停止”功能),但此用法多屬技術領域,非法律術語。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或外交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的完整内容。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