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資英文解釋翻譯、欠付工資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back pay
分詞翻譯:
欠的英語翻譯:
lack of; not enough; owe
付的英語翻譯:
commit to; hand over to; pay
工資的英語翻譯:
pay; wages
【化】 pay; wages
【經】 earnings; emoluments; labourage; pay check; pay envelope; pay packet
wage; wages
專業解析
"欠付工資"指雇主未按約定或法定時間、金額向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如下:
一、漢字釋義
•欠(qiàn):
指應當給予而未給予,或應當支付而未支付的狀态。《現代漢語詞典》定義為"借他人財物未還;應當給而未給"。
•付(fù):
指交付、支付的行為。《說文解字》釋為"予也",即給予款項。
•工資(gōngzī):
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的貨币報酬。《勞動法》第五十條明确其應為"貨币形式按月支付"。
二、英文對應術語
Unpaid Wages(未付工資)為法律文書通用譯法,例如:
• 國際勞工組織《保護工資公約》(Protection of Wages Convention, 1949 (No.95))第一條将工資定義為" remuneration payable in cash",并強調雇主需"regularly pay wages"(定期支付工資)。
• 美國勞工部定義:"Wages owed to an employee that have not been paid by the employer"(雇主未支付給雇員的應得工資)。
三、法律構成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欠付工資需同時滿足:
- 支付義務已産生:勞動者已完成勞動義務或滿足支付條件
- 超過支付期限:未在勞動合同約定日期或次月自然月結束前支付
- 無合法抗辯理由: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責情形除外
四、權威參考來源
- 國際勞工組織《工資保護公約》第12條: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章"工資支付"規定
- 美國勞工部工資與工時司(WHD)對欠薪的界定
注: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需按應付金額50%-100%加付賠償金。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欠付工資的定義及法律特征可歸納如下:
一、法律定義
欠付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或法定标準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具體包括三種情形:
- 未按時支付:超過約定或法定支付期限(一般以自然月結束後30天為限);
- 未足額支付:實際發放金額低于應發工資标準;
- 無正當理由拒付:排除法定可延期情形外的拒付行為。
二、構成要件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勞動關系存續:雙方存在合法勞動關系;
- 支付義務明确:工資标準已通過合同或制度确定;
- 無合法抗辯事由:不屬于自然災害、經營困難等法定可延期情形。
三、例外情形(不構成違法)
以下情況不屬于無故欠付:
- 因自然災害、戰争等不可抗力導緻無法支付;
- 經營困難且經工會同意延期支付(各地時限不同,如北京最長15天)。
四、法律後果
- 民事責任:需補發工資,并加付50%-100%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5條);
- 刑事責任:惡意欠薪可能構成《刑法》第276條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 行政責任:勞動監察部門可責令限期支付并處罰款。
五、維權途徑
- 協商調解:優先與用人單位溝通;
- 投訴舉報:向勞動監察大隊提交證據材料;
- 仲裁訴訟:1年内申請勞動仲裁,不服裁決可起訴;
- 刑事報案:對涉嫌犯罪的惡意欠薪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
時效提示:勞動仲裁申請需在欠薪發生起1年内提出,建議保留工資條、考勤記錄等證據。如需完整法律條文,可查閱《勞動合同法》第30、85條及《刑法》第276條。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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