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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稅則英文解釋翻譯、普通稅則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general tariff

分詞翻譯:

普通的英語翻譯:

commonly; currently; ordinarily; commonness
【計】 normal

稅則的英語翻譯:

tax regulations
【經】 tariff

專業解析

普通稅則(General Tariff 或Standard Tariff Schedule)是海關稅收制度中的核心概念,指一國根據其國内法自主制定并公布實施的基礎性、非歧視性關稅稅率表。其核心含義與特點如下:

  1. 定義與性質:

    • 自主制定:由主權國家(通常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法定機構)獨立制定,反映本國貿易政策和産業保護需求,不依賴于與其他國家籤訂的特定貿易協定。
    • 基礎稅率:構成一國關稅體系的基準稅率,是計算其他優惠稅率(如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基礎。當進口貨物不適用任何優惠協定或特殊安排時,即適用普通稅率。
    • 非歧視性(原則性):理論上適用于所有未與之籤訂特殊貿易協定的貿易夥伴國,體現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情況(即對未享受最惠國待遇的國家適用)。但在實踐中,WTO成員方之間普遍適用最惠國稅率(MFN Rate),普通稅率主要適用于非WTO成員或特定情形。
  2. 關鍵特征:

    • 稅率水平較高:相較于通過貿易協定(如自貿協定)獲得的協定稅率(Conventional Tariff Rate)或給予特定發展中國家的特惠稅率(Preferential Tariff Rate),普通稅率通常是最高的進口關稅稅率。其設置往往包含更強的保護國内産業或增加財政收入的意圖。
    • 適用範圍特定:主要適用于:
      • 原産于未與本國籤訂含關稅優惠條款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 原産地不明的進口貨物。
      • 根據國内法規或特定政策需適用普通稅率的貨物(即使其原産國可能有資格享受優惠稅率)。
    • 法律依據明确:其稅目、稅率、征收範圍、計稅方式等均由國家正式頒布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明确規定,具有法律強制力。
  3.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 最惠國稅率(MFN Rate):是WTO成員方之間相互給予的不低于普通稅率的、非歧視性的基本優惠稅率。普通稅率通常高于最惠國稅率。對于WTO成員,最惠國稅率是常态,普通稅率主要適用于非成員。
    • 協定稅率(Conventional/Aggreement Tariff Rate):基于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同盟等給予特定籤約方的、比最惠國稅率更低的優惠稅率。普通稅率是協定稅率談判的起點。
    • 特惠稅率(Preferential Tariff Rate):單方面給予特定國家(如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的、低于最惠國稅率的優惠稅率。普通稅率顯著高于特惠稅率。

權威來源參考依據:

網絡擴展解釋

“普通稅則”是關稅制度中的基礎性規則,通常指一國對進口商品普遍適用的标準關稅稅率表及相關規定,與優惠稅則(如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等)相區别。以下是具體解釋:

1.稅則的基本定義

稅則(Tariff Schedule)是一國政府制定的征稅規則,包含應稅商品分類、稅率、計稅标準等具體條例。其核心作用是對進出口貨物進行系統化管理,明确征稅範圍及标準。

2.普通稅則的含義

3.實際應用

例如,中國《進出口稅則》中,普通稅則的稅率適用于未與我國籤訂互惠貿易協定的國家進口商品。若某國享有最惠國待遇,則可能適用低于普通稅率的優惠稅率。

4.補充說明

如需了解具體國家的稅則條款,可參考海關總署或財政部發布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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