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due interference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不當的幹擾”(bùdàng de gānrǎo)指不合時宜、不合理或未經授權的介入行為,其核心含義可拆解如下:
指“不恰當、不合適、不符合規範或道德”,英文對應"improper","inappropriate" 或"unwarranted"。強調行為缺乏正當理由或超出合理界限。
指“介入、妨礙或擾亂”,英文譯為"interference","intervention" 或"disruption"。描述對事物正常狀态或他人權利的介入行為。
"Improper Interference" 或"Unwarranted Intervention",即違反規則、道德或法律,對他人事務、權利或自然進程造成負面影響的介入行為。
指不合時宜的打斷(如會議中的插話)或越界幹預(如幹涉他人私事)。
例:Parents should avoidimproper interference in their adult children’s career choices.
特指侵犯法定權利的行為,如:
定義 "interference" 為 "the act of interfering",并标注 "unwarranted interference" 為法律術語,指無合法依據的幹預。
明确将 "improper interference" 列為可訴侵權行為,需滿足故意、不當手段、導緻損害三要件。
The court ruled that the competitor’simproper interference with business relations violated trade ethics.
(法院裁定,競争對手對商業關系的不當幹擾違反商業道德。)
Journalists must avoidunwarranted interference in individuals’ private lives.
(記者應避免對個人私生活的無端幹擾。)
“不當的幹擾”本質是越界且缺乏合法/道德依據的介入行為,在漢英對照中需結合語境選擇 "improper"、"unwarranted" 或 "tortious" 等詞,并注重法律場景下的精确性。其解釋需依托權威法學或語言學資源以符合标準。
“不當的幹擾”指在特定情境下,以不合理或違法方式擾亂他人正常活動或權益的行為。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概念
“幹擾”指通過擾亂、妨礙或介入,使事物無法正常運行。加上“不當”則強調行為的非正當性,即缺乏合法依據或違背社會公認準則。
法律語境中的特殊含義
在商業領域(如《反不正當競争法》),不當幹擾特指惡意損害他人合法經營利益的行為,例如:
根據司法實踐,需滿足以下條件: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反不正當競争法》及司法判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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