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additional item
【計】 addition item; additional item
eye; item; order
【化】 mesh
【醫】 order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補充項目”指為完善主體内容而附加的條款或計劃,英文對應“supplementary project”或“additional clause”。該術語常見于以下三種場景:
合同領域
指主合同籤訂後新增的協議條款,例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法》将補充項目定義為“對原始協議的修正或擴展”(來源:聯合國貿易法術語庫)。這種補充需經締約方共同籤署方可生效。
項目管理
ISO 21502:2020國際标準規定,補充項目需滿足三個條件:與主項目目标一緻、資源獨立核算、具備單獨進度表(來源:國際标準化組織官網)。常見于建築工程中的設計變更或IT系統的功能擴展。
學術研究
《牛津學術英語詞典》特别指出,科研立項中的補充項目(supplementary study)通常用于驗證核心結論的可靠性,需在開題報告中明确标注與原項目的邏輯關聯(來源:Oxford Learner's Dictionaries詞條)。
該術語的漢英對應存在細微差異:“補充條款”在法律文書多譯作“rider”或“addendum”,而工程領域傾向使用“change order”表述補充項目(來源:劍橋法律英語詞典)。這種語義差異要求使用者根據具體語境選擇合適譯法。
“補充項目”指在原有計劃、工程或體系中,因不足或需求變化而額外追加的部分,主要用于完善或增強整體功能。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應用場景
與相近詞的區别
實例說明
某城市規劃地鐵線路時,原方案未覆蓋新興社區,後續将“社區接駁專線”列為補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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