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lebisitum
civilian; the common people; commonalty; commoner; commons; plebeian; populace
【法】 civilian; commonalty; commoner; commons; noncombatant; people; plebs
vulgus
constitute; draft; establish; formulate; frame; institute; set down
【法】 constitution; enactment; formulation; lay down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平民制定的法律”指由普通公民(非特權階級或統治者)參與或主導創制的法律規範。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面:
中文語義
“平民”指非貴族、官僚的普通民衆,“制定的法律”強調立法主體的廣泛性與民主性。該概念與中國古代“約法三章”(平民共識性規約)及現代“公民立法倡議”有曆史關聯性,體現法律來源的民間基礎。
英文對應概念
在英美法語境中,popular legislation(大衆立法)或civil law(需結合語境)可部分對應此概念。例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popular”為“民衆的、普遍的”,指代由公民直接推動的立法程式(如公投立法)。
民主立法理論
法理學家哈特(H.L.A. Hart)在《法律的概念》中指出,法律有效性依賴于社會成員的普遍接受(acceptance),平民參與立法是法律權威的社會基礎來源。
“法律體系的存在需要民衆對規則的共同認同。”
曆史實踐依據
古希臘雅典的公民大會立法(Ecclesia)與北美殖民地鄉鎮自治的市鎮會議立法(Town Meeting),均為平民直接制定地方法規的典型案例(《牛津法律與社會手冊》,。
制度形式 | 代表法域 | 法律效力層級 |
---|---|---|
公民創制權 | 瑞士、美國州法 | 憲法修正案/州法律 |
全民公投立法 | 愛爾蘭、新西蘭 | 國家級法律 |
社區公約 | 中國基層治理 | 地方規範性文件 |
經典法律詞典
學術著作
“平民制定的法律”本質是法律民主化進程的體現,其法理正當性源于人民主權原則,實踐形式隨法治發展不斷演進。需注意在比較法中,“civil law”一詞可能混淆于羅馬法系術語,故在漢英轉換時需結合具體語境明确指向“公民立法”(citizen-made law)内涵。
關于“平民制定的法律”這一表述,需要結合曆史背景和法學概念來理解:
核心定義
指由普通公民階層直接參與立法或表決形成的法律,與貴族/統治階級單方面制定的法律形成對比。這一概念多見于古代民主制度萌芽時期,如古羅馬的平民決議(拉丁語:plebiscitum)。
曆史實例辨析
現代法理視角
根據現代法律定義,法律需經立法機關制定并體現國家意志。因此嚴格意義上的“平民制定法律”在現代代議制中體現為公民通過選舉代表參與立法,而非直接制定。
詞彙翻譯注意
該表述在漢英翻譯中需注意語境,對應術語如plebiscitum(古羅馬平民決議)或popular legislation(現代公民立法倡議),但不同法系可能存在概念差異。
建議延伸:了解羅馬平民保民官制度、雅典公民大會機制等古代民主立法案例,可更深入理解這一概念的曆史意義與局限性。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