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dge which is right; reason things out
"評理"作為漢語行為動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被翻譯為"judg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或"arbitrate a dispute",其核心含義指向通過理性分析對争議事件的是非曲直作出判斷。《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對事物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商務印書館,第7版),強調該行為的中立性與客觀性。
在漢英對比語境下,《牛津漢英詞典》将其功能解釋為"通過邏輯論證解決人際糾紛的仲裁行為",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該詞的典型使用場景包括民間糾紛調解(如財産分配争議)、商業合同分歧處理等非正式仲裁場合。《現代漢語學習詞典》特别指出,與法律術語"仲裁(arbitration)"不同,"評理"更強調基于傳統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價值判斷。
例句應用方面:
在語義辨析層面,《漢英對比語言學》強調其與"調解(mediate)"的關鍵區别:評理包含明确的是非判定,而調解更側重矛盾化解,未必需要明确責任劃分。這種差異在跨文化交際中需特别注意,以避免語用失誤。
“評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略有差異,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面的解釋:
評判處理(古代用法)
指對疑難事務或訴訟進行裁決處理,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評論是非曲直(通用釋義)
指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來判定糾紛中的對錯,多用于日常生活。例如:
現代語境下,“評理”更側重于通過講道理解決人際矛盾,例如:
“評理”一詞從古代官方裁決引申至日常糾紛調解,核心在于依據道理或規則對是非進行判定。其使用需結合具體場景,既可指正式裁決,也可指非正式的調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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