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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法庭英文解釋翻譯、平衡法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hancery division; crown office in chancery; high court of chancery

分詞翻譯:

平衡法的英語翻譯:

【計】 balancing method
【經】 levelling method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下,"平衡法庭"(Balancing Court)指代普通法體系中處理衡平法糾紛的司法機構,其核心理念源自英國衡平法院傳統,通過補充普通法剛性規則實現個案公正。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定義,衡平司法着重"實現實質正義而非形式正義"。

該司法機構具備三大核心職能:

  1. 頒布強制令等特别救濟措施(《牛津法律參考》)
  2. 裁決信托、抵押等財産權益争議(劍橋大學法律辭典)
  3. 糾正因法律缺陷導緻的明顯不公(美國法律協會判例彙編)

現代司法實踐中,平衡原則已融入普通法院系統。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United States v. Nixon案中确立的行政特權平衡測試,展現衡平法思維在憲法訴訟中的應用(康奈爾法學院法律信息研究所)。

曆史演變顯示,英國1873年《司法組織法》将衡平管轄權并入高等法院,形成統一司法體系,但衡平法原則仍作為獨立法源存在(大英百科全書法律史條目)。當代法律體系中,衡平法原則持續影響合同救濟、知識産權保護等領域裁判标準。

網絡擴展解釋

“平衡法庭”這一表述在中文語境中存在一定的翻譯或術語偏差。根據現有信息分析,可能涉及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1.衡平法院體系中的法庭(Court of Equity)

2.中文語境下的誤譯或特定用法

建議

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體系,可參考英美法系中“衡平法”(Equity)的曆史與職能,或結合具體語境确認術語的準确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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