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ash against document
voucher
【醫】 policy
【經】 voucher
according to; depend on; evidence; occupy
pay; pay a sum of money
【電】 payment
"憑單據付款"是國際貿易和商業合同中常見的支付條款,對應的英文表述為"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該術語指買方在收到符合合同約定的貨運單據(如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等)後,需按約定金額完成付款的法律義務。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單據作為付款憑證的法律效力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58條規定,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前,可要求以交付單據作為支付價款的條件。國際貿易中常見的單據包括:海運提單(B/L)、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原産地證書(CO)等,這些單據構成貨物所有權的憑證體系。
二、銀行信用介入的操作機制 在信用證(L/C)支付方式下,該條款通過SWIFT系統實現銀行間單據核驗,開證行在确認"單證相符、單單一緻"後履行付款責任。此流程受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14條約束,要求銀行須在5個工作日内完成審單。
三、與相關術語的區分應用 區别于"貨到付款"(Cash Against Delivery)和"預付貨款"(Advance Payment),該條款屬于象征性交貨(Symbolic Delivery)體系,其法律依據可追溯至《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C組和F組術語的履約要求。在實際操作中,單據傳遞的完整性和時效性直接影響付款義務的履行節點。
憑單據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簡稱CAD)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結算方式,其核心是買方在支付貨款後,賣方才會交付貨物相關單據。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憑單據付款指買方需先完成貨款支付,賣方隨後移交貨運單據(如提單、發票、裝箱單等)。這種機制通過“付款-交單”的先後順序,保障賣方權益,避免買方未付款即取得貨物控制權。
别稱與性質
該方式也被稱為“交貨付現”“付現交單”,屬于交貨時付款的銷售條件,強調單據交付與付款的直接關聯。
18世紀後,隨着海運提單和保險單的标準化,國際貿易逐漸從“憑貨付款”轉向“憑單付款”,單據成為貨物所有權的核心憑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或風險案例,可參考國際貿易結算相關權威資料(如MBA智庫百科)。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