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單付英文解釋翻譯、憑單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分詞翻譯:
憑單的英語翻譯:
voucher
【醫】 policy
【經】 voucher
付的英語翻譯:
commit to; hand over to; pay
專業解析
憑單付(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是國際貿易中一種重要的支付結算方式,指買方(進口方)在收到代表貨物所有權的特定單據後,才向賣方(出口方)支付貨款的安排。其核心在于“單據”作為付款的觸發條件和貨物控制權的憑證。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含義
- “憑單”:指賣方需向買方或指定銀行提交全套合規的單據,主要包括:
- 提單(Bill of Lading, B/L):最重要的物權憑證,證明貨物已裝船及所有權歸屬。買方憑正本提單才能提貨 。
-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列明貨物詳情、價格、交易條款。
- 裝箱單(Packing List):列明貨物包裝細節。
- 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如適用):證明貨物已投保。
- 原産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igin)(如適用)。
- 檢驗證書(Inspection Certificate)(如適用)。
- “付”:指買方或其銀行在審核單據無誤并符合合同/信用證規定後,履行付款義務。付款通常在收到單據後的約定時間内(如見單即付、或若幹天内)完成。
二、運作流程(常見于跟單信用證和跟單托收)
- 賣方發貨并取得單據:賣方按合同發貨,并從承運人處取得提單等運輸單據。
- 賣方提交單據:賣方将全套單據提交給指定銀行(在信用證下)或通過托收行(在托收下)寄送給買方銀行/買方。
- 銀行/買方審單:銀行(信用證下)或買方(D/P托收下)嚴格審核單據是否“單證相符、單單一緻”。
- 付款贖單:審核無誤後,買方付款(或承兌彙票),銀行才将代表物權的單據(特别是提單)釋放給買方。
- 買方提貨:買方憑正本提單提貨。
三、關鍵特點與作用
- 風險平衡:降低了買賣雙方的信用風險。賣方在未收到貨款時控制着貨權(通過控制提單);買方付款時能确保獲得提貨所需的單據 。
- 以單據為中心:交易的基礎是單據而非實際貨物。銀行處理的是單據,隻要單據表面合規即履行付款責任,不負責核實貨物實際情況(UCP600 原則)。
- 銀行信用介入(信用證下):在跟單信用證中,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為賣方提供了更強的收款保障。
- 適用廣泛:尤其適用于買賣雙方缺乏充分信任、或交易金額較大的國際貿易場景。
四、注意事項
- 單據要求嚴格:任何單據上的不符點都可能導緻買方拒付或銀行拒付,賣方需确保制單精确無誤。
- 貨物與單據一緻性:雖然銀行隻管單據,但賣方仍需保證所交貨物與單據描述一緻,否則可能面臨買方索賠。
- 不同支付工具下的差異:在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 下,銀行信用是關鍵;在跟單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的付款交單(D/P)方式下,是純粹的商業信用,銀行僅作為中介處理單據。
“憑單付”是一種以提交合格貨運單據作為買方付款前提條件的國際貿易支付機制,通過控制代表物權的單據(尤其是提單)來保障買賣雙方的基本權益,是國際貿易結算的基石之一。
來源參考:
-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 對貿易術語(如FOB, CIF)中買賣雙方責任及風險轉移點的規定,與單據提交密切相關。 [國際商會官網]
- 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 - 規範跟單信用證操作的全球性規則,核心即是“憑單付款”。 [國際商會官網]
- 中國人民銀行《國際結算業務指南》 - 對信用證、托收等結算方式的官方解釋。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
- 大學國際貿易/金融教材 - 如《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結算》等教科書對“憑單付”原理和流程的詳細闡述。 [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相關教材]
- 專業貿易金融網站(如Trade Finance Global) - 提供對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等結算方式的實務解析。 [Trade Finance Global 網站]
網絡擴展解釋
憑單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簡稱CAD)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結算方式,其核心是“買方付款後,賣方交付貨運單據”。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機制
憑單付款指在國際貿易中,買方需先支付貨款,賣方收到款項後才将代表貨物物權的單據(如提單、發票、裝箱單等)交給買方。這種方式通過“付款-交單”的先後順序保障賣方權益,避免買方提貨後拖欠貨款的風險。
二、操作流程
- 單據準備:賣方完成貨物裝運後,準備貨運單據;
- 買方付款:買方确認單據符合合同要求後支付貨款;
- 單據移交:賣方收到貨款後,通過銀行或代理人将單據轉交買方;
- 提貨:買方憑單據提取貨物。
三、主要特點
- 風險控制:對賣方更有利,避免買方收貨後拒付(尤其適用于買方資信不明的情況);
- 靈活性:可在出口地、進口地或第三國完成交單付款;
- 單據為核心:付款以單據相符為條件,而非實際貨物驗收。
四、與其他結算方式的區别
方式 |
憑單付款(CAD) |
付款交單(D/P) |
立場側重 |
買方主動付款後交單 |
賣方交單後買方付款 |
應用場景 |
信用證、彙付、托收 |
托收為主 |
單據控制權 |
付款後移交買方 |
付款前由銀行代管 |
(參考、6、7)
五、適用場景
- 買賣雙方缺乏長期信任基礎;
- 交易金額較小或貨物周轉周期短;
- 信用證成本過高時作為替代方案。
注意:若單據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拒付。實際操作中需嚴格審核單據,避免糾紛。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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