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 no reason; gratuitously
"平白"在現代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特征,其核心概念體現在客觀描述與主觀評判的辯證統一中。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權威釋義,該詞項存在兩個主要義項:
一、自然狀态描述義 指事物存在或事件發生的非修飾性特質,對應英文翻譯為"plainly"或"simply"。該語義層強調客觀事實的直陳性,如"平白的叙述"(plain narration),常見于文學批評與新聞寫作領域。該釋義可參考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詞條編號P.1024。
二、邏輯關系否定義 表達因果關聯的缺失性判斷,英文對應"without cause/reason"。此義項常見于法律文書與日常論辯場景,如"平白遭受損失"(suffered losses without justification)。牛津大學出版社《牛津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第1587頁将其納入法律英語常用表達範疇。
詞源考證顯示,該複合詞由"平"(平衡)與"白"(空白)兩個語素構成,其曆時語義演變反映了漢語從具體到抽象的概念化過程。北京大學中文系《現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自元代起該詞逐漸由空間描述轉向邏輯關系表達,完成從具象到抽象的語義遷移。
“平白”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無緣無故(無理由地)
指事情發生或行為沒有明确的原因或依據。例如:
清白無罪
較少使用,多用于古漢語語境,表示“無過錯”或“無辜”。例如宋代文獻提到“平白折陷”。
現代漢語中,“平白”多與“無故”連用(如“平白無故”),強調無端由的行為或事件。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古義“清白”或“淺顯”已較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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