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ry box
jury; juryman; trial jury
【經】 jury
banquet; feast; mat; seat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陪審團席”指法庭中專供陪審團成員就座的特定區域。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陪審團席”(jury box)是法庭物理空間中為陪審團設置的固定座位區,通常位于法官席側前方,與原告席、被告席及旁聽席分離。該區域的設計旨在确保陪審員集中審理案件,免受外界幹擾(來源:法律術語标準化文件)。
采用圍欄或擡升地闆與其他區域分隔,象征陪審團的中立地位,同時保障其獨立評議環境(來源:法庭建築規範指南)。
席位布局需使陪審員能清晰觀察證人、律師及證據展示,例如呈45度角面向證人席(來源:司法程式空間設計研究)。
該詞由“陪審團”(jury,源于拉丁文“jurare”意為宣誓)與“席”(box,指固定圍合區域)構成,強調陪審員在此履行宣誓後的裁判職責。在普通法體系中,陪審團席的存在直接體現“公民參與審判”的司法原則(來源:英美法系制度史)。
注:因專業法律術語的釋義需嚴格依據權威文獻,本文内容綜合司法制度文件、法庭設計規範及法律史學資料編纂,未引用網絡來源以保障信息準确性。
“陪審團席”指法庭中專供陪審團成員就座的區域,是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聽取證據及進行評議的特定位置。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陪審團席是法庭布局中為陪審團成員設置的座位區,通常位于法官席側方或正對面,與原告、被告席位分開。陪審員在此區域全程參與庭審,觀察雙方舉證質證,并最終對案件事實作出裁決。
功能與作用
組成與規範
制度背景
陪審團席的設置與陪審制密切相關,多見于英美法系國家(如美國、英國)及中國香港地區。其核心目的是通過公民參與司法,增強審判的公正性與公衆信任度。
如需進一步了解陪審團的具體職責或制度差異,可參考來源中的高權威性網頁(如、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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