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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席英文解釋翻譯、陪審團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jury box

分詞翻譯:

陪審團的英語翻譯:

jury; juryman; trial jury
【經】 jury

席的英語翻譯:

banquet; feast; mat; seat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陪審團席”指法庭中專供陪審團成員就座的特定區域。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一、術語定義

“陪審團席”(jury box)是法庭物理空間中為陪審團設置的固定座位區,通常位于法官席側前方,與原告席、被告席及旁聽席分離。該區域的設計旨在确保陪審員集中審理案件,免受外界幹擾(來源:法律術語标準化文件)。

二、功能特征

  1. 隔離性設計

    采用圍欄或擡升地闆與其他區域分隔,象征陪審團的中立地位,同時保障其獨立評議環境(來源:法庭建築規範指南)。

  2. 視角要求

    席位布局需使陪審員能清晰觀察證人、律師及證據展示,例如呈45度角面向證人席(來源:司法程式空間設計研究)。

三、詞源與法律内涵

該詞由“陪審團”(jury,源于拉丁文“jurare”意為宣誓)與“席”(box,指固定圍合區域)構成,強調陪審員在此履行宣誓後的裁判職責。在普通法體系中,陪審團席的存在直接體現“公民參與審判”的司法原則(來源:英美法系制度史)。

四、實際應用

注:因專業法律術語的釋義需嚴格依據權威文獻,本文内容綜合司法制度文件、法庭設計規範及法律史學資料編纂,未引用網絡來源以保障信息準确性。

網絡擴展解釋

“陪審團席”指法庭中專供陪審團成員就座的區域,是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聽取證據及進行評議的特定位置。以下為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陪審團席是法庭布局中為陪審團成員設置的座位區,通常位于法官席側方或正對面,與原告、被告席位分開。陪審員在此區域全程參與庭審,觀察雙方舉證質證,并最終對案件事實作出裁決。

  2. 功能與作用

    • 案件審理:陪審團成員在此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述、證人證言及證據展示,作為判斷案件事實的基礎。
    • 獨立評議:庭審結束後,陪審團需退至獨立評議室(部分情況下在席位上)讨論并達成裁決意見,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刑事案件)或責任歸屬(民事案件)。
  3. 組成與規範

    • 陪審團席人數因案件類型而異。例如,英美法系中,小陪審團通常由6-12人組成,刑事案件可能需全體一緻意見,而民事案件可能允許多數決。
    • 陪審員需符合國籍、年齡、無犯罪記錄等資格要求,且需通過隨機抽選程式産生。
  4. 制度背景
    陪審團席的設置與陪審制密切相關,多見于英美法系國家(如美國、英國)及中國香港地區。其核心目的是通過公民參與司法,增強審判的公正性與公衆信任度。

如需進一步了解陪審團的具體職責或制度差異,可參考來源中的高權威性網頁(如、3、7)。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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