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ext of the judgment
judge; sentence; adjudge; adjudicate; court decision; decree; doom; ruling
verdict
【經】 adjudication; findings
text
【法】 text
在法律術語中,"判決正文"指法院裁判文書的核心部分,是體現司法裁決結果和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本。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其對應英文為"operative part of judgment",特指包含具體權利義務裁定的實質性内容。具體包含以下要素:
案由與程式記錄 載明案件編號、當事人信息及訴訟過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裁判文書制作規範》要求,需完整呈現審理程式的合法性。例如"(2023)京01民終1234號"等标識信息(中國法院網,2024)。
事實認定體系 通過證據鍊構建法律事實,包含當事人主張、舉證質證過程及法院認證結論。該部分對應英美法系的"finding of fact",要求符合證據三性标準(《民事訴訟法》第72條)。
法律適用分析 運用"大前提—小前提—結論"的三段論推演模式,包含法律條文引用與司法解釋的銜接。如《刑法》第264條與盜竊罪構成要件的對應關系(北大法寶數據庫)。
裁判主文效力 以"判決如下"為标志的結論部分,産生既判力(res judicata)和執行力。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解釋,該部分構成"final disposition of rights",具有強制約束力。
效力延伸條款 包括訴訟費用分擔、上訴期限告知等附屬内容。如"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遞交上訴狀"等格式文本(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樣式庫)。
根據法律術語和相關資料,"判決正文"通常指判決書的核心部分,即對案件實體問題的最終裁決内容及其法律依據。以下是具體解釋:
判決正文是判決書中記載法院對案件實體問題作出最終結論的部分,主要包含對争議焦點的法律認定和裁判結果。該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判決确定的法律義務。
事實認定
法院通過審理确認的案件客觀事實,包括證據采納情況和争議事實的認定依據。
法律適用
列明裁判依據的具體法律條文,如《民事訴訟法》第152條關于判決書内容的規定。
裁判結論
明确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最終判定結果,如財産分割方案、責任承擔方式等。
訴訟費用分擔
說明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的承擔主體和比例。
《民事訴訟法》第152條明确規定,判決書必須包含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理由和裁判結果,這些内容共同構成判決正文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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