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autio judicatum solvi
appeal to; inform; tell
【法】 versus
【法】 security for costs
aurum; gold; golden; metals; money
【化】 gold
【醫】 Au; auri-; auro-; aurum; chryso-; gold
訴訟費保證金是民事訴訟程式中由法院要求當事人預先繳納的費用擔保機制,旨在确保訴訟程式的嚴肅性和當事人履行訴訟義務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8條,當事人提起訴訟時需預交案件受理費,而訴訟費保證金可特指涉外案件或特殊程式中法院額外要求的費用擔保形式。
該制度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英語法律術語中對應表述為"litigation cost security deposit"或"court fee bond",這一譯法被收錄于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國法律術語英譯規範》。在國際仲裁領域,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41條同樣規定了類似擔保機制,印證其作為普適性法律工具的特征。
關于“訴訟費保證金”這一表述,需要澄清的是:訴訟費與保證金屬于兩個獨立的法律概念,分别對應不同用途和法律規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訴訟費是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繳納的案件受理費,屬于啟動訴訟程式的必要費用。
用途:用于覆蓋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成本,如案件受理、調查、執行等環節的開支。
繳納規則:
定義:保證金是申請財産保全時,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的擔保,用于确保保全措施不被濫用。
用途:
與訴訟費的區别:
《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法院可責令保全申請人提供擔保,否則駁回申請。
若需進一步了解費用計算标準或具體流程,可參考《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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