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ismissal of law case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
【醫】 a-; non-; un-
accept and hear a case
【法】 hear
訴訟不受理(Non-Acceptance of Litigation)是指人民法院在審查起訴材料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依法決定不進入審理程式的司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3條和《行政訴訟法》第51條,該制度旨在規範司法程式入口,防止濫訴并保障司法資源合理分配。
其法律依據主要包括三類情形:
法律後果表現為出具書面裁定書,當事人可依法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該程式體現了中國司法機關對"訴權行使正當性"的審查标準,具體適用規則詳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發布的《民事訴訟法律彙編》(來源:中國人大網 http://www.npc.gov.cn)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數據庫(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 http://www.court.gov.cn)。
訴訟不受理是指法院在立案審查階段認為案件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而裁定不予立案的司法行為。以下是相關解釋:
訴訟不受理是法院對起訴的初步程式性審查結果,發生在立案前。其特點包括:
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起訴條件)、第123條(立案審查),以及《行政訴訟法》相關條款。
提示:具體案件中,法院需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若對裁定不服,可通過上訴或補充材料後重新起訴尋求救濟。建議複雜案件咨詢專業律師,以确保程式合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