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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駁回英文解釋翻譯、訴訟駁回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nonsuit
【法】 nonsuit; peremption

相關詞條:

1.assisacadera  

分詞翻譯:

訴訟的英語翻譯: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駁回的英語翻譯:

disallow; nonsuit; overrule; reject; set aside; rejection; disallowance
【法】 cast; ignore; overrule; rebut; rebuttal; reject; rejection

專業解析

"訴訟駁回"是法律程式中常見的術語,指法院對原告提起的訴訟請求進行審查後,認為其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或缺乏充分理由,從而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終止審理的裁定。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

一、中文法律定義

"訴訟駁回"指法院經審查後,認定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規定的起訴條件(如原告不適格、無明确被告、無具體訴訟請求等),或起訴超過法定時效、重複起訴等情形時,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立案階段)或裁定駁回起訴(審理階段)。其法律效果是終止該次訴訟程式,但不影響當事人就同一事實另行主張權利。

二、英文對應術語

在英美法系中,"訴訟駁回"對應以下術語:

  1. Dismissal of Action

    指法院通過裁定終止訴訟程式,常見類型包括:

    • Dismissal with Prejudice(有既判力的駁回):禁止原告就同一訴由再次起訴
    • Dismissal without Prejudice(無既判力的駁回):允許原告補充證據後重新起訴

      (依據:《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

  2. Rejection of Lawsuit

    特指立案階段因形式要件缺失(如訴訟狀未蓋章、未繳訴訟費)被退回補正的情形。

三、法律程式要點

  1. 裁定形式

    法院需出具書面裁定書,載明駁回理由及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4條)。

  2. 救濟途徑

    當事人可在裁定書送達後10日内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民事訴訟法》第171條)。

  3. 與"駁回訴訟請求"區别

    "駁回起訴"解決程式問題,而"駁回訴訟請求"(Dismissal of Claims)是實體審理後認定訴求無法律依據的判決結果。

權威參考來源:

法律英語學習提示:在翻譯法律文書時需嚴格區分"Dismissal of Action"(程式駁回)與"Judgment on the Merits"(實體判決),避免因術語誤用導緻法律效力誤解。

網絡擴展解釋

訴訟駁回是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原告的訴求作出的否定性處理,主要分為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兩種類型,二者在適用條件、法律後果等方面有顯著區别。

一、駁回起訴

  1. 定義與適用階段
    指法院在立案後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如原告不適格、不屬于法院受案範圍等),從而通過裁定形式拒絕審理程式。

    • 示例:原告與案件無直接利害關系,或重複起訴。
  2. 法律後果
    裁定生效後,若原告補充材料或符合起訴條件,可重新起訴;但同一事實和理由重複起訴可能被拒絕。

二、駁回訴訟請求

  1. 定義與適用階段
    指法院經實體審理後,認為原告的訴求缺乏事實或法律依據(如證據不足、超過訴訟時效等),通過判決形式否定其勝訴權。

    • 示例:原告主張的債權無書面合同支持,或訴訟請求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2. 法律後果
    判決生效後,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起訴,但可通過上訴或申請再審救濟。

三、核心區别

區分項 駁回起訴 駁回訴訟請求
處理階段 立案後程式審查 實體審理後
法律文書 裁定書 判決書
後續救濟 可重新起訴(符合條件時) 需上訴或申請再審
適用依據 程式法(如《民事訴訟法》) 實體法(如《民法典》)

四、常見適用情形

訴訟駁回的具體含義需結合法院處理方式(裁定或判決)及案件階段判斷。若需進一步了解個案應對策略,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查閱具體法律條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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