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狀或答辯狀的重要事實英文解釋翻譯、訴狀或答辯狀的重要事實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aterial fact in pleading
分詞翻譯:
訴狀的英語翻譯:
indictment; petition; record
【法】 bill; bill of complaint; extract; memorial
或的英語翻譯:
either; maybe; or; perhaps
【計】 OR
答辯狀的英語翻譯:
【法】 answer brief; appellate brief; brief
重要事實的英語翻譯:
【經】 material fact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訴狀”(Complaint/Pleading)與“答辯狀”(Answer/Defense)中的“重要事實”(Material Facts / Essential Facts)指對案件裁判結果具有決定性影響、構成訴訟請求或抗辯理由核心基礎的關鍵性事實陳述。其含義與法律意義如下:
一、 訴狀 (Complaint/Pleading) 中的重要事實
- 定義:原告在訴狀中必須清晰列明支持其訴訟請求(如賠償、禁令、确權等)的核心事實要素。這些事實需直接關聯法律構成要件,若缺失則可能導緻起訴被駁回。
- 法律功能:
- 請求權基礎:證明原告享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如合同違約中的有效合同+違約行為)。
- 因果關系與損害:闡明被告行為與原告損失之間的直接因果聯繫及具體損害後果。
- 管轄權依據:提供确定法院管轄權的關鍵事實(如侵權行為地、合同履行地)。
- 示例:在買賣合同糾紛訴狀中,“重要事實”包括合同訂立時間、标的物交付狀态、買方付款違約的具體金額及期限等。
二、 答辯狀 (Answer/Defense) 中的重要事實
- 定義:被告針對原告訴狀中的指控,承認、否認或表示無足夠信息回應的關鍵事實。否認時需明确争議焦點,提出積極抗辯(如訴訟時效、免責事由)亦須陳述支撐該抗辯的核心事實。
- 法律功能:
- 争議界定:明确雙方對哪些事實存在分歧,縮小庭審調查範圍。
- 抗辯支撐:為免責或減責主張(如不可抗力、正當防衛)提供事實依據。
- 反訴事實:若提起反訴,需列明反訴請求對應的要件事實。
- 示例:針對違約指控,被告答辯狀可能否認收到付款通知(否認事實),或主張因自然災害導緻無法履約(積極抗辯事實)。
三、 “重要事實”的核心特征
- 相關性 (Relevance):必須與案件争議的法律問題直接相關,無關事實可被排除。
- 實質性 (Materiality):該事實的存在與否足以改變判決結果(如是否構成侵權、違約)。
- 充分性 (Sufficiency):需達到法律要求的證明标準(如“合理相信”“高度蓋然性”),避免模糊或推測性陳述。
- 法律要件關聯性:嚴格對應實體法規定的權利成立、變更或消滅要件。
權威參考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24條規定起訴狀需載明“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答辯狀需針對原告主張進行回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進一步強調事實陳述的明确性與相關性要求。
-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Material Fact”定義為“對案件結果可能産生影響的、理性人會認為其重要的任何事實”(A fact that is significant or essential to the issue or matter at hand, such that a reasonable person would consider it important)。
網絡擴展解釋
訴狀和答辯狀作為訴訟程式的核心文書,其重要事實的陳述需遵循法律規範及邏輯結構。以下是具體解析:
一、訴狀中的重要事實
-
法律認可的事實類型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狀中可主張的事實包括:
- 衆所周知的事實(如自然規律、常識性事件);
- 依法推定的事實(如法律規定的責任歸屬);
- 已通過證據證明的事實(如合同、交易記錄等書面材料)。
-
三段論邏輯結構
訴狀需以“大前提(法律依據)+小前提(案件事實)+結論(訴訟請求)”展開。例如,在合同糾紛中,需先引用合同法條款(大前提),再描述合同籤訂及違約行為(小前提),最後提出賠償請求(結論)。
-
事實陳述的客觀性
訴狀中的“事實”實為原告主張的事實陳述,需結合證據提交(如合同糾紛需附合同文本)。陳述應全面、客觀,避免主觀臆斷。
二、答辯狀中的重要事實
-
針對性回應訴求
需針對原告訴狀中的事實逐條反駁或承認,并提供相反證據。例如,在欠款糾紛中,若原告主張借款未還,被告需提供還款憑證或質疑借款真實性。
-
事實陳述的嚴謹性
答辯狀中的陳述可能構成“自認”,需謹慎措辭。對争議事實應簡明扼要,避免因表述模糊被對方利用。
-
證據與法律依據結合
需引用相關法條及證據(如聊天記錄、銀行流水)支撐答辯理由,形成完整的抗辯邏輯鍊。
三、共同注意事項
- 格式規範:法院提供示範文本,當事人可參考标準結構撰寫;
- 語言簡潔:避免冗長修辭,重點突出關鍵事實與法律依據;
- 證據關聯性:所有事實主張均需對應證據材料,如合同、票據、證人證言等。
如需完整法律條文或具體案例模闆,可查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或法院發布的示範文本。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