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ocument of title
droit; fee; ownership; property; proprietary; proprietorship
【經】 ownership; proprietary rights; proprietorship; single proprietorship
title of possession
【法】 deed
所有權文據(Title Deed)是證明財産法定所有權關系的核心法律文件。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該術語指"證明不動産所有權的正式書面憑證,記載權利人對特定土地或房屋的排他性占有、使用和處分權"(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2003年版)。在普通法體系中,該文件通常包含四項法定要素:
中國《民法典》第214條将類似概念表述為"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産登記簿時發生效力"(來源:全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明确指出,完整的所有權文據應包含權屬證書、交易合同和完稅證明三重要件(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20年第3期)。
從法律英語翻譯角度,"title deed"在不同法域存在術語差異:美國法常用"property deed",英國法則保留"conveyancing deed"的傳統表述。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将其定義為"具有完整法律追溯力的不動産權利證明鍊"(來源:世界銀行《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
所有權文據是指能夠證明財産或資産所有權歸屬的法律文件或書面憑證,具有法律效力。以下從定義、類型、法律效力及重要性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所有權文據(所有權憑證)是明确表明某一主體對特定資産擁有法定權利的書面或電子文件。其核心特征包括:
所有權文據涵蓋多種形式,主要包括:
與債權憑證(如債券、票據)不同,所有權文據代表對資産的絕對控制權,而非債務關系。例如,股票體現股東所有權,而債券僅表明債權。
注:若需查看具體法律條款或完整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或華律網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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