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roit de poursuite
ask for; come down on; extort
charge; cost; expenses; fee; spend
【醫】 fee
【經】 fee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索取使用費權(Right to Claim Royalties)是知識産權領域的重要概念,指權利人依法向使用其智力成果的他人請求支付相應費用的法定權利。該權利的核心在于保障創作者或權利持有者從其作品或發明的使用中獲得經濟回報,體現知識産權的財産權屬性。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及法律框架進行解析:
漢語釋義
“索取”即主張、要求,“使用費”指因使用作品、專利等産生的報酬,“權”代表法定資格。整體指權利人基于著作權、專利權等,要求使用者支付授權費用的法律權利。
英文對應術語:Right to Claim Royalties(WIPO, 《著作權與鄰接權法律術語》)。
法律依據
中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著作權人享有“許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即財産權),包括複制、發行、表演等方式。類似地,《專利法》第十五條賦予專利權人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主體範圍
行使場景
合理使用(Fair Use)
為教學、科研等目的使用作品,可能免除付費義務(《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例:課堂播放電影片段無需付費,但商業放映需獲授權并付費。
強制許可(Compulsory License)
涉及公共利益時(如藥品專利),政府可強制許可使用,使用者仍需支付合理費用(《專利法》第五十五條)。
漢語術語 | 英文術語 | 應用場景示例 |
---|---|---|
索取使用費權 | Right to Claim Royalties | 版權方要求視頻平台支付音樂使用費 |
法定許可使用費 | Statutory License Royalty | 廣播電台播放已發表音樂 |
著作權集體管理 | Collective Management | 音著協代理音樂人收取版權費 |
此解釋嚴格依據中國及國際知識産權法律框架,結合術語的漢英法律語境,涵蓋權利行使的核心場景與限制條件,為學術與實務提供權威參考。
由于未搜索到與“索取使用費權”直接相關的資料,以下基于法律術語的常見邏輯進行推測解釋:
“索取使用費權”可能指知識産權領域中,權利人允許他人使用其作品、專利、商标等,并因此收取相應費用的權利。例如:
如需進一步分析,請提供更多背景信息或核對術語準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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