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n deck risk
艙面險(On Deck Risk)是海運貨物保險中的一種特殊附加險,承保裝載在船舶甲闆上的貨物因暴露風險導緻的損失。根據國際保險條款,艙面貨物因海浪沖擊、惡劣天氣或意外落海等風險造成的損毀或滅失,通常不在基本海運保險(如平安險或水漬險)的承保範圍内,需通過附加艙面險單獨投保。
在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艙面貨運輸必須經托運人書面同意,且承運人對此類貨物的特殊風險免責。國際貿易中采用INCOTERMS術語時,若選用FOB或CIF條款且貨物裝載于甲闆,需在貿易合同中明确約定艙面險投保義務。
實務中該險種主要適用于大型機械設備、原木等無法裝入船艙的貨物,保費計算通常比艙内貨高30%-50%。倫敦保險協會條款(ICC)和中國人民保險條款(PICC)均将艙面險列為特别附加險,要求投保人必須聲明貨物裝載位置。權威定義可參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貨物運輸保險條款釋義》第三章第七款。
艙面險是海洋貨物運輸保險中的一種特别附加險,主要承保裝載在船舶甲闆(艙面)上的貨物因特定風險造成的損失。以下是詳細解釋:
艙面險承保因保險事故(如抛棄、風浪沖擊落水等)導緻的艙面貨物損失。常規貨物運輸保險默認以艙内運輸為基礎設計責任範圍,艙面貨物因暴露風險更高,需額外加保此險種。
現代集裝箱運輸中,因船舶抗風險能力強,集裝箱即使置于艙面也默認按艙内貨物承保,無需單獨加保艙面險。
艙面險屬于特别附加險,需主動附加;而一般附加險(如偷竊提貨不着險)通常已包含在綜合險中。
艙面險為高風險艙面貨物提供針對性保障,投保時需結合貨物特性與運輸方式選擇。具體條款建議參考保險合同或咨詢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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