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n deck cargoes; on deck goods
艙面貨(Deck Cargo)是海運領域的專業術語,指經承運人同意後裝載于船舶露天甲闆或艙蓋闆上的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此類貨物的特殊裝載位置需在運輸單據中明确标注,其運輸風險由托運人承擔。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将艙面貨歸類為需要特殊防護的貨物類型,要求綁紮固定需符合《貨物系固手冊》規範。
英國勞氏海損理賠條款(York-Antwerp Rules)特别指出,因艙面貨落海造成的共同海損不得要求其他貨主分攤損失。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MC)備案的提單條款顯示,艙面貨運輸需適用"甲闆風險條款",承運人可據此減免管貨責任。中國船東互保協會的理賠數據顯示,艙面貨貨損率較艙内貨物高出37%,主要風險包括海水侵蝕、綁紮松動和惡劣天氣影響。
艙面貨(又稱甲闆貨)是指裝載于船舶露天甲闆或其他艙面區域的貨物,其定義、特點及相關法律問題如下:
艙面貨不僅限于露天甲闆,還包括主甲闆以上且無法裝進貨艙的區域(如駕駛台下方、客艙走廊等),即使貨物有篷蓋仍視為艙面貨。常見類型包括:
近年因海上工程增多,艙面貨糾紛頻發,争議焦點多集中在承運人是否盡到貨物固定、防水防浪等義務。國際運輸中需特别注意協議條款的明确性,避免責任模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4、5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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