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amages
【經】 damages
a specified number; brow; forehead; quantum
【醫】 brow; forehead; frons; fronto-; metopium; metopo-
損害賠償額(sǔn hài péi cháng é)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損失後,經法律裁定或協商确定的金錢賠償數額。其核心含義與英文術語"damages" 對應,特指需實際支付的補償金額。
指對人身、財産或權益造成的實際損失或侵害後果。
強調通過經濟補償恢複受損方的權益狀态。
量化具體賠償數值,體現法律責任的金錢衡量标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4條,損害賠償額需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包含直接經濟損失與合理間接損失。
英文"damages" 在普通法中有多重分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損害賠償額需綜合以下因素: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damages"的釋義(法律出版社)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4條(全國人大立法)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産權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4條
損害賠償額是指因違約或侵權行為導緻他人損失時,責任方依法應承擔的賠償金額。其核心目的是通過經濟補償恢複受損方的權益,具體定義和計算方法因法律領域和損害類型而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定義
損害賠償額涵蓋違約損害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兩種類型。違約情形下,指因不履行合同義務導緻的損失賠償(如買賣合同中未按時交貨);侵權情形下,則包括人身、財産等權益侵害的賠償(如交通事故導緻的人身傷害)。
賠償類型
一般財産損失
按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合理方式計算,例如車輛全損時以實際價值扣除殘值後核算。
公式示例:
特殊財産損失
若市場價格難以确定,可采用修複費用、替代物成本或專家評估等方式。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
核心條款
争議解決
若雙方無法協商一緻,可訴請法院根據實際損失、證據鍊完整性(如票據、鑒定報告)及過錯程度綜合裁量。
損害賠償額的确定需結合損害類型、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具體計算可能涉及市場價格、收入标準、修複成本等多重因素。建議在争議中優先通過協商解決,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或參考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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