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optional membership class
ad libitum; as one please; at discretion; at will; liberty; random; unbending
【計】 don't care
【醫】 ad lib.; ad libitum
belong to; category; dependents; genus; subordinate to
【醫】 genera; genus; group; herd
book; membership; native place; record; roll
be similar to; genus; kind; species
【醫】 group; para-; race
leave; other
【醫】 allo-
"隨意屬籍類别"是移民法及國際私法領域的專業術語,指個人在跨國流動中依據不同國家法律可自由選擇或變更的戶籍歸屬類型。該概念包含三層核心内涵:
法律屬性 基于《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7條,屬籍選擇需符合國際法框架下的"真實聯繫原則"。個人需證明與目标國籍國存在實質性關聯(如居住、投資或文化認同),避免"護照套利"行為。
權利邊界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公民有權變更國籍,但具體操作受各國《國籍法》約束。例如中國《國籍法》第三條明确規定不承認雙重國籍,而加拿大《公民法》允許有條件保留原國籍。
實踐應用 美國國務院《外事手冊》将屬籍變更細分為四類:出生地主義(jus soli)、血統主義(jus sanguinis)、歸化入籍(naturalization)及特殊授予(如投資移民)。歐盟法院在C-135/08案中确立"有效國籍"判定标準,要求個人與國籍國存在真實生活聯繫。
該術語在國際私法文獻中常與"habitual residence"(慣常居所)概念形成對照,後者更強調事實居住狀态而非法律身份。牛津大學移民研究中心2023年報告指出,全球有23個國家允許出生地自動獲籍,89個國家實行有條件血統原則。
“隨意屬籍類别”是一個複合詞,需要拆解為“隨意”“屬籍”“類别”三個部分來綜合理解。具體解釋如下:
隨意(suí yì)
指不受限制、憑個人意願決定的行為。在計算機術語中,常表示可選項或非強制設置(如“optional”)。
屬籍(shǔ jí)
類别
指按照特征劃分的類型或群組,如生物學中的屬種分類。
“隨意屬籍類别”在計算機領域()可能指可選的成員分類,即允許用戶或系統根據需求自由設定或變更的成員類型(如權限分組、群組類别等)。例如:
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進一步确認詞義,尤其是技術文檔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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