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inancial lease
finance; financial affairs; financing
【經】 finance
hire; lease; leasehold; rent; tenancy
【經】 leases; rental; tenancy; tenantry
財務租賃(Financial Lease)是國際通行的設備融資模式,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設備及供應商的選擇,購買設備并長期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租賃期滿後通常以象征性價格獲得設備所有權。其英文定義對應"a lease agreement where the lessee assumes substantially all the risks and rewards of ownership"(IAS 17)。
該模式具有三個核心特征:
在會計處理上,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IFRS 16),承租人需将租賃資産納入資産負債表,按實際利率法确認使用權資産和租賃負債。與之對應的經營租賃(Operating Lease)則僅作表外處理,體現為費用化支出。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航空器、醫療設備、工業機械等高價資産的配置。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明确,此類業務需滿足"租賃物適格性"原則,即标的物需為可自由流通的固定資産。
財務租賃(又稱融資租賃)是一種通過租賃形式實現融資的金融服務,其核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設備或資産的需求,購買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
財務租賃指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購買指定資産後,将其長期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租賃期滿。租賃期間資産所有權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特點
財務租賃(融資租賃)更側重融資功能,租賃期長且不可中途解約;而經營租賃期限短,出租人負責維護,承租人可靈活退租。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會計處理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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