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icial assistance
judicatory; judicature; justice
【法】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dministration of law; judicature
aid; help; hold; quote
costal region; rib
【醫】 costa; costae; costo-; rib
司法援助(Judicial Assistance)是法律體系中的重要制度,指國家或相關機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的無償法律服務,确保其平等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二條,該制度覆蓋民事、行政、刑事等案件,具體包括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
從國際視角,《世界人權宣言》第10條明确"人人有權獲得獨立且公正的法庭審判",司法援助正是實現該權利的基礎保障。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23年報告指出,全球超過120個國家已建立法定援助體系,其中包含跨境司法協作内容。
該制度的核心特征包含:
牛津法律詞典(Oxford Law Dictionary)将"Legal Aid"定義為"确保司法可及性的財政支持機制",特别強調其在對抗訴訟成本失衡中的調節作用。實踐中,各國對經濟困難認定标準存在差異,中國采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5倍作為基準線。
根據您的問題,推測可能存在輸入誤差,“司法援肋”應為“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以下是兩者的詳細解釋及區别:
定義與目的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訴訟費用緩交、減交、免交或經濟資助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其正常參與訴訟。
適用範圍
提供方式
以減免訴訟費用或發放救助金為主,例如發達地區救助金可達20萬元,欠發達地區約10萬元。
定義與目的
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無償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服務,保障其合法權益。
適用範圍
提供方式
包括法律咨詢、訴訟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服務,覆蓋訴訟與非訴訟領域。
對比項 | 司法救助 | 法律援助 |
---|---|---|
目的 | 解決訴訟費用負擔,保障訴訟參與權 | 提供法律服務,保障合法權益 |
適用階段 | 訴訟過程中(民事、行政) | 訴訟及非訴訟全過程(刑事、民事等) |
形式 | 減免費用或經濟資助 | 無償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 |
對象 | 經濟困難當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 | 經濟困難者、特殊案件當事人 |
司法救助側重經濟支持,法律援助側重法律服務,兩者共同構成我國司法保障體系。如需申請,可向當地法院(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咨詢具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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