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dicatory; judicature; justice
【法】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dministration of law; judicature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醫】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司法上的"是一個法律術語性質的形容詞短語,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具有以下核心含義:
詞義解釋 指與司法機關行使審判權、法律適用相關的範疇,對應英文"judicial"或"in a judicial sense"。該表述強調法律程式中的正式性和權威性,如《牛津漢英大詞典》将其解釋為"pertaining to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法律應用特征 特指在法律實施過程中産生的特定狀态,包含三個維度:
權威參考文獻:
“司法上的”這一表述中的“司法”是指國家法律實施過程中的核心環節。以下是詳細解釋:
“司”在古漢語中意為“掌管、處理”,如《說文解字》中解釋為“主也”。在“司法”一詞中,“司”特指對法律事務的專門管理。
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如法院、檢察院)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運用法律處理民事、刑事等案件的專門活動。其核心特點包括:
古代“司法”曾指官職(如唐代的司法參軍),現代則發展為法律實施的核心機制。當前司法體系更強調程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結合,例如《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中對財産分割的精細化規定(參考)。
司法活動不僅限于審判,還包括法律監督(如檢察院職能)和非訟程式(如公證)。其本質是通過個案處理實現法律對社會關系的調整。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場景中的司法適用(如婚姻家庭案件),可進一步查閱《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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