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yndicate member
financial group
【經】 consortium; financial clique; financial group; financial plutocracy
syndicate
member
【法】 selectman
在漢英詞典及金融實務語境中,“財團成員”指參與特定財團(consortium)的獨立實體(通常為企業或金融機構)。其核心含義與特征如下:
定義與核心角色 (Definition & Core Role)
財團成員指基于共同目标(如大型項目融資、聯合投标、資源整合)而加入臨時性商業聯盟的獨立法人實體。該術語對應英文“consortium member” 或“syndicate member”(後者更側重金融承銷領域)。成員通過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及風險分擔機制,協作完成單個實體難以承擔的任務。
責任與風險特征 (Liability & Risk)
財團成員通常承擔“共同連帶責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即每個成員均可能對財團整體債務或義務承擔責任。部分協議會約定“按份責任”(several liability),以限定成員風險範圍。
典型應用場景 (Typical Use Cases)
法律與協議基礎 (Legal Framework)
成員關系由《財團協議》(Consortium Agreement)約束,明确決策機制(如投票權)、利潤分配、退出條款及保密義務。該協議需符合《民法典》關于合夥及合同的法規。
權威參考來源(基于标準金融與法律釋義):
(注: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鍊接,以上釋義綜合了專業詞典及法律術語的共識性定義。)
根據搜索結果的整合,以下是關于“財團成員”的詳細解釋:
財團成員通常指參與財團組織或投資的個人、家族、企業或金融機構。他們是財團的核心組成部分,通過資本運作、資源整合或管理決策對財團的經濟活動産生直接影響。財團本身是由少數金融寡頭控制的壟斷集團,結合了銀行、企業等多種經濟實體(如洛克菲勒財團)。
控制權與經濟實力
成員通常擁有雄厚的資本,并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控制財團下屬的銀行、企業等機構,形成跨行業的壟斷網絡。
家族或集團紐帶
許多財團以家族為核心(如羅斯柴爾德家族),成員間通過血緣、聯姻或長期合作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資源整合與擴張
成員通過財團整合金融資本與産業資本,推動業務多元化。例如,通過控制金融機構吸收社會資本,再投資于能源、科技等領域以獲取高額利潤。
財團成員是財團實際運作的決策者和利益分配者,其活動兼具壟斷性、跨行業性和全球化特征。盡管部分來源權威性較低(如),但結合高權威性資料(如、4、9)可确認其基本定義與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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