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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院令英文解釋翻譯、樞密院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order in council

分詞翻譯:

樞密院的英語翻譯:

Privy Council
【法】 privy council

令的英語翻譯:

order; command; cause; drinking game; ream; season; your
【化】 ream

專業解析

樞密院令(Order in Council)是英聯邦國家法律體系中一項特殊的行政立法工具,其名稱源于英國曆史上的“樞密院”(Privy Council)決策機制。根據英國憲法傳統,樞密院令分為兩種形式:

  1. 君主直接頒布型:由君主根據樞密院建議直接籤署生效,通常用于宣布戰争狀态、批準國際條約或調整海外領土治理結構。
  2. 授權立法型:政府部門依據議會法案授權制定,涉及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具體行政事項,例如《2020年健康保護條例》即通過此類樞密院令實施。

在加拿大法律體系中,該術語特指總督根據樞密院建議發布的行政法規,具有與議會法案同等的法律效力,例如《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的修訂程式。從法律語言學角度分析,“Order in Council”作為固定譯名,既保留了曆史機構名稱,又精确對應了該法令的頒布主體和程式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樞密院令”指由樞密院頒布的政令或法令,其具體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地域差異分析:

一、中國曆史上的樞密院令

  1. 職能背景
    樞密院是中國古代掌管軍事機要的核心機構,始于五代,延續至宋、遼、元等朝代。例如:

    • 宋代與中書省并稱“二府”,分掌軍政,武事決策多由樞密院發布。
    • 元代樞密院主管軍事機密、邊防及宮廷禁衛,其發布的命令可能涉及軍隊調度、防禦部署等。
  2. “令”的性質
    這類政令通常屬于國家高層軍事或行政指令,需經樞密使(樞密院主管)籤署生效,内容可能涵蓋軍隊編制、邊防政策、戰時動員等。

二、日本明治時期的樞密院令

根據,日本明治憲法下的樞密院是天皇的最高咨詢機構,負責審議重要國務(如憲法、條約、戒嚴令等)。此處的“樞密院令”可能指經樞密院審議後以天皇名義發布的勅令,内容涉及立法、外交或重大政策調整。

三、術語使用辨析

“樞密院令”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理解: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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